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和单位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安政办发〔2010〕100号
颁布日期:2010-08-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和单位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安政办发〔2010〕10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局、市总工会共同拟订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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