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未参保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安政办发〔2010〕70号
颁布日期:2010-07-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未参保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

安政办发〔2010〕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未参保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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