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双推双增融资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宝政办发 〔2011〕131号
颁布日期:2011-10-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双推双增融资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1〕1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金融办、人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双推双增”融资工程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关于开展“双推双增”融资工程的实施方案

市金融办人行宝鸡市中心支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开展“双推双增”融资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71号),积极推介金融市场产品,增强直接融资能力,推进融资方式创新,增大社会融资规模,缓解资金供需矛盾,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双推双增”融资工程的重要意义

实施“双推双增”融资工程,是根据当前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政策取向,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扩大直接融资工具运用,保持全市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促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一项重大举措。实施“双推双增”融资工程有利于缓解企业融资供需矛盾,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实现经济金融和谐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我市“双推双增”融资工程由市金融办、人行宝鸡市中心支行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国资委、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参与,共同组织实施。为确保融资工程顺利有序推进,成立宝鸡市“双推双增”融资工程领导小组。

组长:丁琳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徐栋人行宝鸡市中心支行行长

和惠敏市科技局局长

毛跃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阎小明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刘立民人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温宗礼市科技局副局长

赵景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广才市国资委副主任

王兴怀市财政局副局长

任永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工程师

刘岁科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市“双推双增”融资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行宝鸡市中心支行,负责融资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立民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业务负责同志组成。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金融办:负责与人行宝鸡市中心支行拟定“双推双增”融资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市“双推双增”融资工程动员大会;组织召开全市直接融资工具运用培训班;协助省证监局对全市拟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进行审核筛选和对接;与人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对遴选的企业名单进行金融政策把关,确定银企对接签约名单;研究制定“双推双增”绩效奖励机制;对在“双推双增”融资工程中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与人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落实“区域集优债务融资合作框架协议”;协调有关部门主动了解发债企业守法经营情况,加强突发事件处置,维护全市债务融资市场的良好秩序。

(二)人行宝鸡市中心支行:负责与市金融办拟定“双推双增”融资工程实施方案;协调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相关服务支持工作;对全市拟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的企业进行审核筛选和对接;与市金融办对遴选的企业名单进行金融政策把关,确定银企对接签约名单;与市金融办、市财政局落实“区域集优债务融资合作框架协议”;协助市财政局制定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做好基金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定期调查发债企业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扎实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夯实优质中小企业参与区域集优债务融资基础。

(三)市财政局:负责与市金融办、人行宝鸡市中心支行落实“区域集优债务融资合作框架协议”;设立宝鸡市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制定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协调发债企业在成功发行后,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相应基金;制定并实施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或反担保公司)的专项财税扶持政策。

(四)市工信局、国资委、科技局:负责参照发债基本条件,根据宝鸡市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对全市企业和发债主体进行遴选;建立全市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或规模以上的企业、优质小企业名录,每年进行实时更新;负责中小企业债务融资推荐上报工作。

(五)市发改委:负责对全市拟发行企业债券的企业进行审核筛选和对接。

三、服务对象、实施年限和主要目标

(一)服务对象:

全市范围内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或规模以上的企业、优质小企业以及各类金融机构。同时要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3.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4.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

5.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6.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7.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

8.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二)实施年限:

整个“十二五”期间,即:自现在开始,到2015年结束,共5年时间。

(三)主要目标:

力争到2015年末,全市有100家以上企业达到直接融资条件,有30家(期)企业通过直接融资方式成功融资。

四、2011年年度目标和活动内容

(一)年度目标:

2011年是“双推双增”融资工程的启动之年,年内争取使全市潜在直接融资企业后备库基本建成,直接融资知识在入库企业实现基本普及,与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区域集优债务融资合作框架协议”,“双推双增”融资工程成效显现。

(二)步骤及内容:

2011年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层层推进、总结表彰”的方式进行,共由四个阶段十一项活动组成。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动员启动阶段(9月15日至30日)。主要开展以下内容:下发关于在全市实施“双推双增”融资工程的文件,并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一次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双推双增”融资工程。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10月1日至31日)。由两项活动组成:一是对全市范围内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优质小企业直接融资能力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由市金融办、人行宝鸡市中心支行牵头组织,市工信局、国资委、科技局具体实施,自下而上,全面调查,分类排出即期融资企业、近期培训企业、远期辅导关注名单,实行名单式管理,责任到具体部门;二是“双推双增”融资工程领导小组将符合使用直接融资工具的企业与人行西安分行组织对接。其中,10月20日前筛选10—15家优质企业,10月31日前将30—50家具备直接融资条件的企业上报人行西安分行,作为全省第一期培训班备选企业。

第三阶段:签约推进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由五项活动组成:一是制定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管理办法;二是组队参加全省银企直接融资业务合作签约活动;三是由市政府和人行宝鸡市中心支行、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区域集优债务融资合作框架协议》;四是参加全省银企运用直接融资工具经验交流座谈会;五是参加全省直接融资成果集中发布会。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阶段(2012年1月—2012年3月)。由三项活动组成:一是继续推进“双推双增”融资工程,1月31日前,择优选择100家企业进入后备企业资源库;二是对2011年“双推双增”融资工程进行统计、总结、分析;三是由市政府对“双推双增”融资工程成交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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