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商政办函〔2015〕225号
颁布日期:2015-12-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根据中省市统一安排,目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已在全市开展,为了深化专项检查、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市政府要求,自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每月对2016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专项检查工作部署情况。包括专项检查工作安排、方案制定。

2.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一是行业排查情况,包括农民工使用情况和欠薪情况;二是联合执法开展情况,包括专项检查记录表,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劳资管理情况;三是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情况;四是突发性群体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情况。

3.预备金制度的建立情况。各县区政府准备1000万元应急预备金。

二、督查方式

1.实地查看。按照包抓分工,由相应责任单位的县处级领导带队,对所包抓县区进行督查,每次抽查重点工地1-2个。

2.座谈汇报。听取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座谈分析,并进行反馈。

3.查阅相关资料。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群众观念、站稳群众立场,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依法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管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深入开展专项检查督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解决到位。

2.切实落实部门包抓责任。实行市直部门联系包抓县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制,由市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领导小组8个成员单位,分别包抓市直和一个县区的检查督查工作(分工见附表),主要任务是:督查指导包抓的市直部门或县区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协助包抓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处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包抓县区或部门建立排查基本情况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解决一个销账一个。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安排,及时制定督查工作方案,确定一名县处级领导带队,组建专项督查组,深入县区、工地、工厂,实地督查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

3.建立通报、问责制度。各包抓部门每月25日前要将专项督查情况,报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联系人:夏欣健;联系电话:0914-2386153,13992402999;传真:0914-2387971);市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各方信息、及时汇总通报情况。市政府将定期听取各县区、各包抓部门工作汇报,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因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方式简单粗糙、问题处置不力等引发极端事件或重大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将依法严肃究责。

附件:市级部门包抓县区具体分工和人员名单

http://www.shangluo.gov.cn/info/egovinfo/zwgk/zwgk-nry/01606072-9-30/2015-1221002.htm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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