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商政办函〔2010〕146号 |
|---|---|
| 颁布日期:2010-07-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7月3日12时,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地发生塔吊倒塌,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工作。目前,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之中。为进一步汲取教训,切实加强我市建筑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10年7月7日至7月11日,由各建筑工程责任主体单位对各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整改阶段:2010年7月12至7月18日,由各县区组织其相关部门对各自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拉网式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时限要求,并将排查及整改结果报市安监局、建设局。
(三)督查阶段:2010年7月19日至7月23日,市政府将组织市级有关部门组成8个督查组,赴市区及各县区对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束后,由各督查组写出书面汇报材料报市政府。
二、督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二)建筑工程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三)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整改治理情况。包括施工现场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模板支持体系、深基坑、塔吊、施工电梯、“三宝”使用、临边防护措施等。
(四)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监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督查方式
本次专项行动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坚持自查、整改与督查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检查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座谈汇报等方式进行。
四、工作安排
各督查组的具体安排和分工为:第一组由市建设局牵头,成员为市商务局、供电局,负责督查市直建筑施工现场;第二组由市交警支队牵头,成员为市城管局、环保局,负责督查商州区的建筑施工现场;第三组由市国土局牵头,成员为市林业局、消防支队,负责督查洛南县建筑施工现场;第四组由市质监局牵头,成员为市卫生局、司法局,负责督查丹凤县建筑施工现场;第五组由市安监局牵头,成员为市旅游局、水务局,负责督查商南县建筑施工现场;第六组由市工信局牵头,成员为市规划局、农业局,负责督查山阳县建筑施工现场;第七组由市公安局牵头,成员为市监察局、文广局,负责督查镇安县建筑施工现场;第八组由市交通局牵头,成员为市民政局、气象局,负责督查柞水县建筑施工现场。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对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要认真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在隐患排查环节上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留死角、盲点;在整改落实工作上要细化整改方案,强化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做到部署到位、排查到位、监管到位、整改到位。
(三)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各县区和各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单位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近年来事故多发企业、易发部位以及重要场所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特别要将塔吊、施工电梯、模板支撑、深基坑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部位作为排查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安全措施执行到位。
(四)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各县区和各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的安全监管上要将责任明确到人,坚持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对于在专项行动中因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排查不清、整改不力,引发重大事故的,市政府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