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区域集优债务融资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区域集优债务融资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铜政办发〔2012〕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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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7-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区域集优债务融资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政办发〔2012〕6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区域集优债务融资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11日
关于开展区域集优债务融资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
为提升辖区企业直接融资能力,不断扩大社会融资规模,缓解资金供需矛盾,更好地促进铜川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开展“双推双增”融资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71号)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大力发展金融市场、继续鼓励金融创新、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要求,积极开展区域集优债务融资试点工作,努力提升辖区企业直接融资能力,不断提高直接融资规模和比重,较好地满足实体经济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助推铜川提速转型发展。
二、工作目标
围绕能源、果业、现代建材、装备制造、食品加工、休闲养生六大产业基地建设,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为优质中小企业和其他主体进行债务融资,短期内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10亿元以上,努力实现铜川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的新突破,为建设经济强、文化兴、生态美的全国知名休闲养生城市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与监管引导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基础功能;加强监管引导,用足用活政策,通过政策扶持激励、金融产品推介、市场主体培育及风险监测分析等途径,努力扩大社会融资规模。
(二)坚持扩充数量与提升质量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扩大直接融资工具发行企业数量和发行规模,不断增加直接融资工具运用品种,提高直接融资工具信用等级。
(三)坚持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微观经济主体实际,平衡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之间的比例,将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有机结合,推动全市社会融资总量合理增长。
四、区域集优债务融资的实质、优势及工作流程
(一)实质和优势。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是指依托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共同遴选符合条件的各类地方企业,由中债公司联合商业银行、地方担保公司和其他中介机构为企业量身定做债务融资服务方案,并提供全产品线金融增值服务的业务模式。其实质是一种增信方式和发行方式的创新。采取这种方式,单体企业和集合企业都可注册发行,并能享受到政府发展基金支持和财政补贴优惠政策。同时,因有中债增信、商业风险缓释和政府风险缓释基金的支持,市场认可程度更高,发行主体综合成本更低。开展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既可强化企业和地方政府的责任意识,又可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提高发债规模和效率,帮助众多中低信用等级企业实现直接债务融资。
(二)工作流程。中债公司提供企业准入标准,明确纳入“区域集优”项目的入选企业条件;市工信局、市中小企业局根据产业规划和政策,遴选中小企业,出具审查意见;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根据金融政策和市场认可程度对遴选企业进行把关,出具推荐意见;中债公司、主承销商针对入选企业分类制定债务融资方案,并联合评级机构、担保机构成立联合工作组开展尽职调查,签署相关协议;主承销商提交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进行产品注册,债券融资工具发行,融资到位。
五、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成立市区域集优债务融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金融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等部门组成。市区域集优债务融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总体策划和组织协调。
(二)工作职责。市金融办负责区域集优债务融资试点的宣传、咨询、协调及违约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依据全市产业发展规划,提供重点支持行业及重点建设项目名录。市工信局、市中小企业局负责遴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重点审查企业规模、经营效益、税收及诉讼等情况,并出具审查意见。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商市金融办,负责对遴选企业把关,出具推荐意见,并协调地方商业银行做好相关服务支持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建立风险缓释基金,并商有关部门制定贴息、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中债公司负责对推荐的企业进行立项分析,从中筛选出符合发债条件的企业,牵头开展尽职调查,出具信用增进函,增进企业信用;对暂不符合条件但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与商业银行共同建立扶持基金,做好委托贷款、财务顾问、管理咨询等工作,改善企业经营、财务、资信状况。商业银行负责对条件成熟、市场认可的企业,承销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启动阶段(2012年7月至9月):开展学习、宣传和动员,使相关单位熟悉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模式;明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成立联合项目组,确定合作协议,草拟协议文本;由市财政出资设立风险缓释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建立工作机制,沟通企业遴选、政府优惠政策和风险缓释方案情况。
(二)企业遴选阶段(2012年10月):遴选企业,出具审查、推荐意见,并推荐符合条件的担保公司。
(三)方案设计阶段(2012年11月):针对推荐企业情况,分类制定融资服务方案,落实反担保措施。
(四)尽职调查与材料收集阶段(2012年12月):主承销银行、评级公司、中债公司、担保公司、律师事务所组团进场,开展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拟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企业的经营、财务、资信等情况,收集相关材料。
(五)协议签署阶段(2013年1月):发债企业与主承销商及评级、担保、律师、审计等中介机构签署协议。中债公司出具信用增进函。
(六)材料上报阶段(2013年2月):整理拟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企业的相关材料,装订成册,报送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七)注册发行阶段(2013年3月):进行产品注册,发行债券融资工具,融资到位。
(八)总结阶段(2013年4月):对区域集优债务融资试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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