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农民工监测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铜政办发〔2009〕21号
颁布日期:2009-03-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农民工监测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政办发〔2009〕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铜川市农民工监测调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

铜川市农民工监测调查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农民工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08〕170号)精神,为了认真做好我市农民工监测调查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全市农民工的数量、流向、结构、就业、收支、生活、社会保障及创业等情况,制定科学的农民工政策,加强和改善农民工工作,推进城乡协调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网点建设和调查内容

(一)网点建设

本调查将在王益区、印台区、耀州区和宜君县所辖三十四个乡镇开展,抽取其中十八个村民小组进行调查。

(二)调查内容

调查主要内容包括:住户人口与劳动力就业基本情况;外出从业人员及本地非农务工人员工作条件、收支情况、生活情况和社会保障情况;农村劳动力本地非农自营和创业情况;农村外出从业人员返乡情况等。

根据调查频率和方式不同分为4个问卷,分别是:(1)摸底调查问卷;(2)季度监测调查问卷;(3)月度监测调查问卷;(4)举家外出调查问卷。

摸底调查为一次性调查,重点反映农民工外出从业情况;季度监测调查重点反映本地农民工自营和非农务工情况;月度监测调查重点反映农民工返乡及流动情况;举家外出调查重点反映举家外出农民工数量变化。

(三)调查方法

本调查主要采用抽样调查方法。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的《中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方案》和《中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手册》,采用调查员入户面访方式完成。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数据质量检查,强化基础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科学性。

二、调查时间和调查报告期

本调查从2009年1月开始实施。

摸底调查的报告期为2008年;季度监测调查、举家外出调查的报告期为当季;月度监测调查的报告期为当月。

三、数据处理与数据报告

数据处理使用国家统计局农村司开发的数据处理软件,由国家统计局铜川调查队负责组织全市的数据处理工作。数据录入审核完成后,各级调查队要将调查数据及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准确上报本级政府及有关部门。

四、组织与实施

本调查由国家统计局铜川调查队组织实施。结合各区(县)、乡镇(街道办)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使每一个调查对象及相关部门都能充分认识农民工监测调查的重要性,争取支持和配合。加强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学好、吃透调查方案精神,确保各项监测调查任务顺利完成。调查经费按照分级负担原则予以保障。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