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安市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西安市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市政办发〔2009〕262号 |
|---|---|
| 颁布日期:2009-12-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西安市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9〕26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西安市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实施方案
为解决我市小城镇基础设施相对滞后与建设资金投入不足这一制约小城镇发展的突出矛盾,进一步加大投资,全面加快我市小城镇建设步伐,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统筹城乡发展,采取政府推动,多元融资,市场运作的方式,全面加快小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升小城镇综合服务水平,推进县域经济发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统筹分类实施
在全市106个小城镇中,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分类实施的原则,确定市级30个重点镇、30个优先发展镇加大投入建设;确定46个乡镇为区县发展镇,由区县负责实施。市级重点镇和优先发展镇投资规模控制在20.4亿元,区县发展镇投资控制在4.6亿元,总规模为25亿元。
(一)市级重点镇、优先发展镇、区县发展镇基本情况
1.市级30个重点镇主要包括13个省级重点镇、4个县城城关镇和13个具有发展潜力的镇。市级重点镇和优先发展镇具体名单如下:
类别
区县市级重点镇(30个)市级优先发展镇
(30个)数量
省重点镇城关镇
(县城)具有发展
潜力镇
阎良区关山—
武屯北屯、新兴4
临潼区代王
零口—
新丰、北田相桥、西泉、徐杨、斜口、栎阳9
长安区太乙
滦镇—
引镇、五台乡、
东大斗门、细柳、大兆、王寺、郭杜、子午11
户县余下
草堂甘亭
(县城)秦渡大王、庞光、蒋村、甘河、涝店、石井、祖庵11
周至县哑柏
终南二曲
(县城)集贤马召、尚村、楼观、广济镇、厚畛子镇9
蓝田县汤峪
玉山蓝关
(县城)葛牌华胥、氵曳湖、三里7
高陵县通远鹿苑
(县城)泾渭、姬家、崇皇榆楚、耿镇7
灞桥区新筑—
狄寨—
2
合计134133060
2.46个区县发展镇具体名单如下:
类别
区县区县发展镇数量
临潼区骊山、何寨、秦陵、行者、雨金、铁炉、交口、马额、油槐、新市、任留11
长安区杜曲、韦曲、王莽、兴隆、五星、鸣犊、灵沼、马王、高桥、魏寨、杨庄、炮里、黄良、王曲14
户县五竹、渭丰2
周至县九峰、司竹、翠峰、四屯4
蓝田县前卫、焦岱、孟村、辋川、普化、史家寨、霸源、厚镇、小寨乡、蓝桥、玉川、三官庙、九间房乡13
高陵县湾子乡、张卜乡
2
合计46
3.市级重点镇和优先发展镇的工作原则。由市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区县政府协助,进行项目包装、筹措资本金、编制可研报告、编制环评报告等,并协调银行进行项目评审,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后,移交区县已有的融资平台开展以政府信贷为主的小城镇建设融资工作。5年内预期建设目标为基本建成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基础设施,并按城市标准改善小城镇的镇容镇貌,通过建设达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并尽快形成小城镇聚集效应,使其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心。
4.区县发展镇的工作原则。市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区县政府对区县发展镇进行项目包装;相关区县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筹措资本金、编制可研报告、编制环评报告等,以区县融资平台开展政府信贷为主的小城镇建设融资工作。5年内预期建设目标为小城镇基础设施条件、镇容镇貌和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小城镇经济、社会得到全面协调发展。
(二)融资建设计划安排
本次小城镇融资建设工作,从2009年开始启动,至2013年底基本结束,为期5年。市级重点镇和优先发展镇投资规模控制在20.4亿元,区县发展镇投资规模控制在4.6亿元,总规模控制在25亿元。区县发展镇计划安排,由各区县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市级重点镇和优先发展镇融资建设计划如下:
1.2009年融资建设计划。
2009年融资建设主要安排13个省级重点镇和4个县城关镇的建设项目,安排25个省关中百镇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规模为5.62亿元。
2.2010年融资建设计划。
2010年融资建设主要安排13个省级重点镇、4个县城关镇、13个市级重点镇的建设项目;安排2010年省关中百镇建设项目,规模控制在9.02亿元。
3.2011年融资建设计划。
2011年融资建设主要安排13个省级重点镇和4个城关镇(县城)建设项目的收尾工作,安排13个市级重点镇和30个优先发展镇的建设项目,规模控制在3.93亿元。
4.2012年融资建设计划。
2012年融资建设主要安排30个市级优先发展镇的建设项目,规模控制在1.83亿元。
2009—2012年4年,共安排投资20.4亿元,2013年不再安排新的融资贷款计划,只执行贷款建设任务。
三、融资贷款运作模式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我市小城镇现状,对市级60个重点镇以及优先发展镇和区县46个发展镇的基础设施项目分别进行整体包装,项目包括新建改造道路、人行道、给排水、路灯、绿化、街区环境改造整治、出入口整治、污水处理、名镇保护等;其中市级60个重点镇和优先发展镇,以省、市支持资金作为资本金;区县46个发展镇以区县自筹资金作为资本金,通过与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合作筹措更多资金投向小城镇建设,形成政府主导推动、市场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小城镇投融资新机制。
四、融资条件和资本金筹措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给予我市市级重点镇和优先发展镇的融资贷款基本条件是:贷款期限12年,宽限期2—3年;年利率5.94%;资本金比例30%。
市级60个重点镇和优先发展镇投资20.4亿元,需要资本金6.12亿元,从以下六个方面筹措:
(一)省政府对我市13个省级重点镇补助和借款1.1747亿元。其中:补助2027万元,借款9720万元(省政府已下达)。
(二)省政府补助关中百镇建设7500万元。
2008年、2009年我市有50个镇被列为全省关中百镇,2010年预计还有25个镇被列为全省关中百镇,三年省政府共补助我市关中百镇建设7500万元。
(三)市政府在城建计划中配套补助关中百镇和优先发展镇建设8500万元。
1.按照省政府关中百镇建设的要求,2008年、2009年、2010年我市按1∶1的资金配套比例,配套关中百镇建设补助资金7500万元。
2.按照市政府指示精神,2008年我市安排优先发展镇建设1000万元。
(四)市发改委安排专项资金6000万元。
市发改委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500万元,4年共安排6000万元。
(五)2009年、2010年市城建计划安排补助4县县城建设1.1亿元。
市城建计划每年对4个县县城补助平均为1300万元,每年共补助5200万元,两年补助1.1亿元。
(六)市城建计划4年需再安排专项资金1.6453亿元,每年需要安排4113万元。
五、区县承贷还款资金来源
市级重点镇和优先发展镇建设融资资本金全部由省、市筹集支持组成,区县负担贷款本息。还款来源是归集小城镇土地出让收益和税收部分;还款方式是区县政府与融资平台签订项目委托代建协议,区县政府按年度支付委托代建资金。
六、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抓好融资建设工作
为了加强融资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在市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别从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以及区县建设部门,抽调规划、建设、金融、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市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
为健全管理制度,市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西安市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和《西安市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融资资金管理办法》,待报经市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另文下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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