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3年—2014年市场主体登记监管信息化应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3年—2014年市场主体登记监管信息化应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11-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3年—2014年市场主体登记监管信息化应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川工商发〔2013〕37号
各市(州)工商局,省局各处室(单位):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2014年市场主体登记监管信息化应用工作指导意见》已经2013年22次局长办公会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11月1日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3年-2014年市场主体
登记监管信息化应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登记监管的行政效能,深入贯彻四川工商“257”战略,推进全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登记监管信息化应用工作进程,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省局特提出今明两年市场主体信息化应用实施意见。
一、以四川工商“257”战略为指导,深化市场主体信息化应用建设。为进一步推动四川工商工作迈上新台阶,省局党组确立了“两年强基础,五年上台阶,七年创一流”的四川工商“257战略”,围绕这条主线,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登记监管的信息化应用服务水平显得愈发重要。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建设、深化和完善市场主体信息化应用工作,也是“两年强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优化发展环境、强化公共服务、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为目标导向,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深化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建设,实现市场主体登记监管工作的公开、高效、透明运行,更好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二、以优化服务为出发点,做好今明两年的市场主体登记监管信息化应用工作。
1、实现网上预约与咨询。开通网上预约登记平台,各类市场主体申请人可在网上进行预约办理各类工商登记。预约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申请人在政务服务大厅网站上提交的登记材料已通过网上预先审核,需要预约现场办理登记;二是预约排号,可通过网络和现场的方式预约。
开通设有专人负责的网络咨询平台,通过各级工商局门户网站中的“在线咨询”平台,申请人可直接向工作人员咨询登记注册相关问题,并可直接进入预约系统预约排号或进入网上登记系统提交登记材料办理网上登记。(此项工作由企业处牵头)。
2、实现网上登记。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外网受理、内网审核、外网反馈”的工作要求,重点推进网上工商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实现个体户名称预先核准、个体户登记;内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内资企业登记;外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外资企业登记;内资企业年检、外资企业年检;非企业广告经营许可登记的网上办理(含网上预约办理)。(此项工作由外资处牵头)。
3、实现登记流程全程公示。实现网上业务流程的全程公开,通过网上工商服务平台,使企业办事人员能从网上查询办事流程进度,减少办事人员到窗口次数。方便申请人实时查阅其申请事项在工商机关的工作流程、办结时限、承办人员、工作效率等各个流程节点。(此项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外资处等协助)。
4、实现窗口单位与各级政务中心的数据对接。结合政务中心的工作需求,探索和完善互联互通范围和机制,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数据向政务服务中心推送,形成市场主体办事全程电子化联网与监管。(此项工作由直属分局牵头)。
5、实现移动办照。针对我省地域广阔、经济发展不平衡,一个工商所管辖几个乡镇,出现人员少、管辖宽等特点,要充分运用和利用移动执法建设成果和3G网络,在偏远、辖区较大、辖区内市场主体较多的基层工商所配置笔记本、移动打印机等设备,使用移动办照监管车,实现现场办照、现场监管。(此项工作由个私处牵头)。
三、适应工商登记改革新形势,加快市场主体信息化应用建设。
在新形势下,我省市场主体登记监管信息化应用的建设方向。
1、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调研及预案准备。在登记注册方面,要做好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制度的改革预案。在登记监管方面,要做好企业年检向企业全程网上年度报告公示的改革预案。特别是目前我省正在试点的全程电子化网上年检工作,要根据总局的改革精神进行调整,将其列为明年信息化应用实施的一项主要工作。
2、市场主体经济户籍库标准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统一标准、数据完整可靠的全省市场主体经济户籍库,使市场主体像个人一样拥有“户籍档案”。一是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主体经济户籍库建设标准为依据,结合四川实际,提出我省的市场主体经济户籍库建设标准。二是把市场主体数据、巡查与监管数据、“黑名单”数据、12315申诉举报数据、案件数据等各类资源信息共享和整合,实现省局、市局、县局、基层工商所四级联网。
3、推广行政服务指导软件的全面运用。进一步扩大行政服务指导软件的运用范围,将目前已经在外资企业登记管理中开通使用的行政服务指导软件向内资企业登记管理领域推广。实现企业属地监管的智能化、简便化、规范化、有效化。实现各级工商机关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资讯共享,齐抓共管。
4、深化数据质量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做到实际情况、书式档案、信息数据、统计报表“四相符”。以深化数据质量建设为重点,全面提高基础数据质量。推进数据质量建设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数据质量建设的长效机制。继续加大数据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做到信息数据、实际情况、书式档案、统计报表“四相符”。2014年,结合综合业务系统的整合升级,实现行政审批、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费维权业务的协同和信息共享,实现系统业务的实时提示、警示、限制、锁定和信用管理。
5、完善和创新市场主体信用公示平台。以信用公示平台为基础,建立企业信用分类体系,与业务系统、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企业信用征信系统、12315申诉举报系统、广告监测系统等软件融合,成为市场主体信息化应用工作的一部分。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优势,利用和挖掘市场主体信用分类数据,对市场主体进行评价。并以此作为对市场主体开展信用教育、进行信用约束以及确定监管类别、开展日常巡查和落实专项治理等的重要依据。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制约”的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同时,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的力度,充分发挥信用体系的作用,将诚信应用在社会和企业生产生活中,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四、工作保障
1、明确责任,强化管理。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场主体登记监管信息化应用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登记监管信息化应用建设的规划、实施、管理。省工商局信息中心负责全省信息化应用工作的网络搭建、软件开发和后续维护、技术运行、系统升级等工作。各处室、部门和市州要全力配合做好接入、测试、调试、培训、应用推广工作,确保信息化应用工作顺利进行。
2、拓宽渠道,加大投入。争取信息化应用工作专项资金,加大投入,每年纳入各级预算信息化应用建设资金额度,结合全省工商系统信息化建设、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参与信息化应用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工商、企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资体系。同时,有计划地加大对硬件设施的投入,适应信息化应用运转的需要。
3、注重宣传,加强培训。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各种渠道,大力宣传信息化应用的功能和特点,努力营造学习和使用信息化应用系统的氛围。积极组织开展信息化应用平台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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