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7-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巴府发〔201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三届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全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标准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每月1250元(每日57.5元)。

二、调整后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每小时13.2元。

此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本最低工资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8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