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黄学龙等按期转正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0-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黄学龙等按期转正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达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9月30日第68次常务会议决定:以下人员所任职务试用期满,同意按期转正:

黄学龙为达州市以工代赈办公室主任(正县);

陈晓军为达州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张海燕为达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荆林为达州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袁光元为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国彦为达州市人民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屋建筑项目代建管理中心主任;

刘芳为达州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

李颂为达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校长;

池有洲为达州市电视转播台台长。

特此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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