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推进直接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6-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推进直接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推进直接融资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日

深化金融改革创新

推进直接融资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通知》(川办发〔2015〕32号)文件精神,做好在新常态下利用现代金融工具缓解融资难题工作,市政府决定从“充分利用直接融资”和“充分培育现代金融产业”等方面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全市经济增长和转型。结合德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金融改革创新,着力培育融资主体,完善融资平台,优化融资环境,提供融资服务和政策扶持,建立直接融资常态、深度、可持续的工作对接机制,“寻求更低利率、更长期限、更加灵活、更适应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深入、扎实推进直接融资工作,促进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培育直接融资主体为核心,围绕全市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新型城镇化、现代服务业、节能环保等领域,通过股权融资、债务融资等多种方式,做好金融服务,加快金融创新,改善融资结构,实现融资渠道的多元化,力争今年全市直接融资取得重大突破,“十三五”期间直接融资在社会融资规模中的占比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一是鼓励企业开展股权融资。支持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通过股权改革引进战略投资者直接融资。二是大力发展债券融资。支持企业通过公开和非公开两种方式直接融资。引导企业运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供应链票据、集合票据、永续债、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票据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增强企业在债券市场的融资能力,扩大全市发债规模。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和PPP模式融资。三是积极引进和培育风险投资机构、各类基金等,助推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发展壮大,实现社会资金与企业的直接对接。四是推进保险、证券等直投业务。

(二)鼓励开展金融创新。一是鼓励银行在金融产品、服务方式、管理制度三个方面开展创新,重点规范发展信托、租赁、理财、承兑等表外业务。二是大力引进各类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落户德阳,实现金融组织机构的多元化。三是充分发挥金融信贷主渠道作用。市金融办牵头,会同人行德阳中心支行、德阳银监分局,引导支持各银行与其省行及总行加强沟通争取支持,加大对德阳的资源配置。四是积极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五是主动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新形势,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落实相关政策。确保国、省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地、起效。二是设立投资基金。由市县两级政府以及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共同发起组建投资基金,支持直接融资发展。三是建立风险缓释机制。市、县(市、区)、德阳经开区要建立债券发行监测、风险管理预案等风险缓释机制,有效防范债务融资风险。四是建立直接融资奖励机制。市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对直接融资工作的奖励等。五是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研究建立直接融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营造良好的直接融资环境。

(四)建立融资顾问机构。积极面向西南财大等高校招才引智,聘请专业团队为市政府金融顾问,充分利用顾问方的专业知识背景和强大的信息搜集分析能力,提高政府金融决策科学性和有效性。政府金融顾问主要负责:一是为政府运用金融工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咨询;二是为政府债务管理提供咨询;三是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咨询;四是为就业、创业、创新提供咨询;五是为德阳金融产业发展提供咨询;六是为德阳构建创新型城市提供咨询。顾问机构定期出具年度咨询顾问报告,分析德阳经济、金融发展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介绍全国以及国外发达地区的新思路、新做法和有益经验。顾问机构还应按照市政府委托,专题调研特定区域、行业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供决策参考。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推进

1.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双向推荐,共同筛选基本符合条件并有融资意愿的企业和项目,尽快建立直接融资主体数据库,挖掘、培育、推荐发债主体;

2.5月下旬,出台德阳市推进直接融资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直接融资工作;

3.6月初,召开德阳市直接融资工作启动暨培训会(由人行德阳中心支行会同市金融办筹办),邀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等参加,进一步会诊德阳现状,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和培训。

(二)重点突破

1.推动符合条件的市政项目实现项目融资,争取在全省首发项目收益票据,推动重点项目的实施;

2.推动1-3家企业选择适当的债务融资工具,实现银行间市场直接债务融资;

3.推动1-2家企业实现企业债券融资;

4.推动1-3家企业实现股权融资;

5.推动1-3家企业实施股权改造,引入战略投资者、风险投资和各类基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直接融资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德阳市直接融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科知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人行德阳中心支行、德阳银监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市金融办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建立市级直接融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搭建政银企、承销商分支机构之间的沟通交流平台,研究促进直接融资发展的方案和措施,协调解决直接融资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常态化的全程服务机制。

(二)加大直接融资工作培训力度。以注重提升多种新兴直接融资工具运用能力为突破口,以增强直接融资工作管理能力为重点,制定年度直接融资培训计划。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对企业高管人员、直接融资推进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各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重点后备企业、项目的对接,按照“一企一策”的方式实施培育,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直接融资辅导。

(三)强化直接融资工作考核评估。规范直接融资行为,建立直接融资发债主体监测和风险处置机制,及时防范化解直接融资债务风险。探索开展直接融资推进成效评估工作,加强信息交流和反馈,收集金融机构在直接融资工作中的成功典型,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全市发债情况。监测考核结果作为政府考核各县(市、区)、部门的依据。

六、相关单位职责

(一)市金融办

1.牵头落实领导小组要求,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负责全市直接融资组织、宣传和推动的具体工作;

3.负责组织券商、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为全市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提供服务;

4.负责组织各类基金、融资租赁等机构服务德阳的实体经济,积极培育本土风投、私募等机构;

5.负责动员并组织市内保险机构,积极向总部争取引入保险直投,参与政府重大基础项目、民生工程、城市棚户区改造等融资;

6.协助人行德阳中心支行做好发债企业筛选、落实主承销商等工作,协调金融机构为发债企业提供相关服务;

7.负责代政府起草制定直接融资的奖励政策,完善激励机制,制定风险缓释措施,建立考评措施;

8.牵头落实相关部门建立直接融资需求主体数据库工作;

9.牵头做好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落户德阳的招商工作。

(二)人行德阳中心支行

1.落实领导小组要求,制定银行间市场直接融资方案;

2.协调组织金融机构做好直接融资推荐工作;

3.加强直接融资对接辅导,联合市金融办、市经信委等成员单位,对重点企业开展专题培训,引导企业探索运用新的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

4.组织金融机构做好银行间市场有关政策和直接融资产品的推广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报送直接融资政策和信息;

5.参与协调直接融资主体数据库建设工作,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荐适合的企业加入数据库;根据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企业信贷信息、资信状况等情况,对各县(市、区)和部门遴选的融资主体条件初步把关,向中债增进信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债公司)出具推荐意见;

6.协调中债公司、主承销商、中介机构等有关各方的工作推进;

7.继续面向企业开展诚信承诺教育,加强发债企业后续管理,严密监测已发行债券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高度关注重大事项和信用风险事件,做好潜在风险排查,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三)行业主管部门

1.市发改委:负责全市重点项目数据库的建立,按照“储备一批、推荐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做好重大项目的遴选储备以及推荐工作;牵头做好企业债券的融资工作。

2.市经信委:负责全市工业企业发债的培育工作,组织工业企业参加直接融资培训会,将直接融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使工业企业熟悉各种直接融资的金融产品,鼓励工业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多层次资本市场等渠道实现直接融资,建立工业企业直接融资需求的数据库。

3.市委农办:负责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债的培育工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参加直接融资培训会,将直接融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使农业龙头企业熟悉各种直接融资的金融产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多层次资本市场等渠道实现直接融资,建立农业龙头企业直接融资需求的数据库。

4.市商务局:负责全市商贸流通企业发债的培育工作,组织商贸流通企业参加直接融资的培训会,将直接融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使商贸流通企业熟悉各种直接融资的金融产品;鼓励商贸流通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多层次资本市场等渠道实现直接融资,建立商贸流通企业直接融资需求的数据库。

5.市科知局:负责全市科技企业发债孵化培育工作,组织科技型企业参加直接融资培训会,将直接融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使科技型企业熟悉各种直接融资的金融产品;鼓励科技型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多层次资本市场等渠道实现直接融资,建立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需求的数据库。

6.市财政局:负责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支持直接融资的各项财政政策,负责直接融资奖励资金的预算安排和拨付,会同相关部门监管政府投资基金的使用并进行绩效评价。

(四)其他有关部门

主要包括六个县(市、区)、德阳经开区、市国资委、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等。

1.落实领导小组安排部署。

2.开展好日常宣传,组织重点企业、项目或政府融资平台参加全市直接融资启动会、宣讲会、银企对接会等。

3.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地方政府重点扶持、连续三年盈利的优质企业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企业(融资平台公司)作为直接债务发行后备企业资源,纳入直接融资主体数据库。

4.加强发债企业运行监测工作,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帮助发债企业正确应对市场变化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督促发债企业按时兑付本息,协助中债增进信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债公司)加强对发债企业的后续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兑付风险。

(五)有关金融机构

1.落实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按照人行德阳中支的安排做好具体推进工作。

2.加强宣传推介,组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良好、持续成长能力较强、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加入数据库。

3.根据数据库中的企业和项目,筛选确定本机构重点培育对象,辅导企业达到发债条件。

4.积极申请成为发债主承销商,暂不够条件的,积极向上级行推介我市优质企业、项目,大力争取上级行支持,借助总行承销资格和丰富的市场操作经验,促进我市企业在银行间市场融资。

5.主动为条件成熟、市场认可的企业提供债务融资服务,指导和帮助发债企业规范财务资产报表,正确披露经营管理信息,及时准备注册文件并报送交易商协会注册,主动向人行德阳中支报备相关注册发行材料。

6.切实做好风险管理工作,逐户建立日常性监测机制,加强监测预警预判。督促已发行债券企业在发生重大事项时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向人行德阳中心支行反馈有关监测和后续管理情况。遇到风险事件,第一时间与政府相关部门、人行德阳中心支行和交易商协会沟通,最大程度化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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