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劳动节、国庆节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泸市府办函[2014]93号
颁布日期:2014-04-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劳动节、国庆节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现将2014年劳动节、国庆节放假后工作时间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劳动节后从5月4日起,工作时间调整为:

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30

二、国庆节后从10月8日起,工作时间调整为: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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