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眉府办函〔2011〕42号 |
|---|---|
| 颁布日期:2011-03-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眉府办函〔2011〕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经开区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垂直管理单位,市属以上事业单位: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机发〔2011〕22号)要求,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11年5月起,对全国各级地方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开展督导检查。为确保全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按期完成,市政府决定对全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管理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1.一把手责任落实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要求,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情况。各地、各部门向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以及相关组织领导情况。
2.部门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各地、各部门将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的情况。
(二)工作推进情况。
1.文件落实情况。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办发〔2010〕47号文件精神,及时印发或转发工作文件,对本地区、本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组织部署的情况。
2.工作部署情况。国办发〔2010〕47号文件下发以来,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已采取的工作措施和进展情况。
(三)软件采购、经费保障及资产管理情况。
1.梳理软件使用需求。参照单位人员情况(总人数、实际人数、使用计算机人数)、计算机数量、已使用正版软件和未授权软件的数量、品种的数据,对软件使用需求的统计情况。
2.软件采购工作安排。各地、各部门指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软件采购工作情况,汇总下属各单位软件采购需求情况,对需要购置的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正版通用软件,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情况。
3.软件采购经费落实情况。各地、各部门通过公用经费、部门机动费、部门预算结余结转资金、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等渠道落实软件采购经费情况。
4.软件资产管理情况。将软件作为资产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制订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对软件购买、安装、更换、使用、报废管理的工作情况。机关工作人员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管好用好自己使用的软件资产,不随意下载、安装、更换软件的落实情况。
(四)年度报告制度。
按照国办发〔2010〕47号文件精神,市政府每年将组织检查,并向省政府报告检查情况。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文件精神,拟建立年度报告制度,于每年11月20日前将软件正版化工作安排情况报市文体影视新闻出版局汇总。
二、检查形式、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整改。
1.时间安排:2011年4月10日前。
2.检查步骤: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检查内容,严格按照国办发〔2010〕47号文件要求,对本地、本部门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形成阶段性报告,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对本单位的软件使用情况进行清查、核对,并逐一登记备案。市文体影视新闻出版局会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工商局组成督导工作组,审核各地、各部门上报的材料,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二)集中抽查。
1.时间安排:2011年4月25日至30日。
2.检查步骤:根据各地、各部门上报的自查自纠整改情况报告,督导工作组对各地、各部门进行抽查,听取软件正版化工作落实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软件授权协议、合同文本等资料,现场抽查部分单位或部门的软件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督导工作组认真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情况,由市文体影视新闻出版局汇总并向市政府提交工作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职责。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软件正版化工作,将其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和时间安排,做好检查整改。
(二)细化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细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合作,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软件产品质量管理,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文体影视新闻出版、工商、商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维护好软件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财政部门负责正版软件的资金保障,加强对软件资产管理的指导;文体影视新闻出版、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等部门负责做好软件正版化的日常监督和督促检查工作。
(三)集中采购,完成采购任务。各级政府机关需用的正版通用软件采取集中采购的办法,由文体影视新闻出版、财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牵头负责。文体影视新闻出版部门负责需用正版软件的种类、品牌、数量的调查摸底;财政部门负责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公开招标采购,并于2011年4月20日前全面完成采购任务。
(四)狠抓督查,规范政府行为。市政府将对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推进工作有力、成效明显的单位和部门,适时予以表彰;对经宣传教育仍不整改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同时加大对区、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力度,统筹推进全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其他单位使用软件的检查和整改工作,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