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夏秋季卫生防疫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绵府办函[2009]219号
颁布日期:2009-06-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夏秋季卫生防疫工作的通知

绵府办函[2009]219号

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当前正值夏季,气候炎热,地震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加大了疫情爆发的风险,加之我市首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出现,卫生防疫任务十分艰巨。为认真贯彻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前期防疫工作成果,现就进一步加强夏秋季卫生防疫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面对当前我市卫生防疫工作的严峻形势,各地各部门要克服松劲麻痹思想,牢固树立“抓防疫、保民生、促重建、保稳定”的理念,充分认识到抓好防疫工作是确保全市灾后重建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前提,是确保社会稳定和服务民生的关键。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二、突出重点,细化措施

针对当前卫生防病工作的特点和难点,要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载体,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突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

(一)防治重点疾病。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宣传、教育、畜牧、民政、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做好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鼠疫、霍乱、狂犬病、血吸虫病、痢疾等传染病的监测、报告、预测预警和疫情处置工作。

(二)监管重点环节。由各级药监部门牵头,建设、卫生、质检、工商、教育等部门配合,以建筑工地食堂和学校食堂、农村群体性聚餐、小餐饮店为重点,规范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严格监督监测,严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尤其是在颁布实施《食品安全法》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研究和妥善安排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止食品安全出现监管断档缺位。

由各级水务部门牵头,卫生、教育、建设、环保等部门配合,以乡镇集中式供水和学校自备水为重点,完善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和消毒设施设备,防治介水传染病的发生。

(三)搞好爱国卫生。由各级爱卫部门牵头,教育、卫生、建设、环保等部门配合,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厕所卫生、建筑和生活垃圾清运等工作,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加大蚊蝇孳生地的清理工作,科学规范合理使用消杀灭药剂,降低“四害”密度,减少虫媒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四)做好卫生应急管理。由市卫生部门牵头,市应急管理办、经贸等部门配合,继续强化卫生应急“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使用和补充制度,完善市、县、乡和各相关部门间的卫生应急联动机制,提升卫生应急处置工作能力。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成立督查小组,建立巡回督查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卫生防疫工作的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实效。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对今年以来的防疫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将自查和整改情况于7月10日前报市卫生局,并每季度进行一次专报。7月30日前,市目督办要组织力量,对北川、平武、安县和江油四个重灾县市开展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报告市政府。

特此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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