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农通”农村移动信息化工作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农通”农村移动信息化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9-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农通”农村移动信息化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切实加快全市农村信息化建设进程,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农通”农村移动信息化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1〕7号)要求,现就做好“新农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是加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十二五”期间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举措。新华社四川分社和中国移动四川公司共同开发建设了“新农通”三农信息服务平台。该平台充分发挥新华社权威信息加工发布和移动网络广泛覆盖农村的优势,以手机为主要信息传播载体,及时准确传递贴近“三农”的各类信息,为农民、农民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合组织等提供农业政策、农业科技、农业气象、农产品市场、农畜产品质检、防灾减灾、劳务输出等信息。这对创新“三农”信息服务方式、提升农业管理部门服务水平、缩小城乡“信息鸿沟”具有现实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扎实做好“新农通”各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新农通”工作的组织协调,市上成立“新农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新农通”信息服务办公室,挂靠市委农办。市委农办负责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新华社四川分社、移动内江分公司负责信息员培训、管理及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市委宣传部要牵头搞好对外宣传,市级其他部门要积极报送相关信息。各县(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设立“新农通信息服务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新农通”工作。乡(镇)设立“新农通信息服务工作站”,安排专人负责“新农通”工作,提供办公室场所并挂牌,移动公司派出一名专职人员入驻开展相关工作。
三、加强信息队伍建设。各级各相关单位要精心组织,强化“三农”信息采编队伍建设,确保“新农通”信息来源和质量。市、县(区)“新农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农办、各乡(镇)、市级龙头企业和在工商登记注册的专合组织各确定上报信息采集员1名,市、县(区)农办设立信息管理员和审核员各1名。信息采编人员须思想表现好,有一定文字功底,有信息整理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和使用手机发送短信。村级信息采集员原则由大学生村官担任。市“新农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对采编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四、搞好信息平台服务。“新农通”建设方要认真调查农民基础信息资料,研究农村群众的信息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强“三农”信息采编体系建设,定期或不定期对采编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努力提高信息质量,不断开发和推出受农村干部群众欢迎的信息产品,提供针对性、实用性强的信息服务。针对农村用户手机终端多样化的情况,要充分运用新技术,创新产品形式,完善传播方式,不断扩大“新农通”信息服务平台在我市农村的有效覆盖率,力争在年底前实现“新农通”覆盖内江市农村用户30%,努力提高全市农村信息化水平。
请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于9月26日17:00前上报信息采集员、管理员和审核员名单(样表详见附件2、附件3);9月28日17:00前上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合组织的信息采集员名单(样表详见附件4),统计表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内江市“新农通”办公室,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张鹤。“新农通”信息服务工作站需在11月30日前完成所辖乡镇的农民基础信息资料收集(样表见附件5)。
附件:1、内江市“新农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新华社“新农通”市、县(区)级部门信息员档案表
3、新华社“新农通”信息员档案表(县(区)填报)
4、“新农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合组织信息收集表
5、“新农通”农民基础信息收集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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