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 文号:攀府发[2014]24号 |
|---|---|
| 颁布日期:2014-06-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市政府决定调整全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250元(每日57.5元)。
二、调整后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每小时13.2元。
三、此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此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30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