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全市太阳能应用工作安排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攀办发〔2012〕22号
颁布日期:2012-03-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全市太阳能应用工作安排的通知

攀办发〔2012〕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充分发挥我市太阳能资源优势,加快推进太阳能应用和产业发展,根据《攀枝花市太阳能应用和产业发展规划》,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12年全市太阳能应用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我市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的重点是继续推进太阳能光热应用的普及和光电利用的示范,通过引进太阳能利用的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逐步建立和完善太阳能应用的技术创新、研发服务平台,培育发展具有特色的太阳能产业,不断提高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的水平和能力。

(一)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大力开展金太阳和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充分利用国家对金太阳和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的补贴政策,认真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金太阳及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争取两个太阳能屋顶发电、一个太阳能地面电站项目进入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并建设实施。积极推进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攀枝花学院2.1兆瓦屋顶太阳能发电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国家要求在今年6月底建成运行并通过国家验收。

(二)充分利用我市钒钛资源优势,培育太阳能特色产业。加快钒电池研发、应用和产业化步伐。结合我市钒资源及技术人才优势,积极引进国内先进适用技术,开展对外合作,组织实施3~5个千瓦级太阳能发电、钒电池储能示范项目。根据新能源对清洁高效储能产品的需求,加大研发投入,适时推进钒电池产业化,建设钒电池生产线,初步形成适应市场需求和相应规模的生产能力。

(三)进一步推广以城市公路、工业园区、生活小区、旅游景区等为主的太阳能照明系统工程。在城市主干道和厂区道路有计划开展太阳能路灯应用,实行中心城区交通信号灯、指挥牌太阳能技术应用改造示范,实施新建和已建住宅小区太阳能光热光电集中应用示范。

(四)推广以太阳能技术应用为主的建筑节能工程,重点开展高层建筑集中供热示范及推广应用。制定建筑太阳能应用标准,逐步实现建筑太阳能应用的结构图集化、生产工业化。

(五)结合新农村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农村无电户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农村缺水地区太阳能扬水系统,农村高半山区太阳能—沼气联供系统,蔬菜种植基地太阳能杀虫灯示范。结合生态城市建设和植树造林工作,在视野绿化区开展太阳能发电水泵灌溉示范。

(六)组织太阳能在工业领域应用。推广工业企业生活燃煤锅炉太阳能应用改造,开展钛白企业液氯挥发系统太阳能加热改造示范,推进钒钛黑瓷利用为主的太阳能板浓缩钛白废酸工艺研究。

(七)实施大企业太阳能应用示范工程。充分发挥中央、省属企业的资源、资金、技术、人才优势,积极开展太阳能光热、光伏应用示范,推动全市太阳能应用加快发展。

(八)加快太阳能研发机构建设,成立攀枝花市太阳能应用技术研究中心,以中心为依托,筹建光伏和光热实验室,整合市内太阳能技术力量,引进省内外高水平技术带头人,开展光伏、光热应用研究,开展太阳能工程项目实施的地方性图集、标准和规范研究。

(九)开展招商引资,加强对外合作,组织太阳能重点项目招商引资与合作的考察。组织召开全市太阳能应用现场会,通过经验交流,现场示范,不断促进全市太阳能应用的普及。

(十)结合我市实际,逐步制定太阳能产品应用地方标准。推进太阳能学会、行业协会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太阳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实施

(一)各县(区)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结合自身实际编制完成太阳能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并负责本辖区内太阳能重点项目的指导协调工作,确保重点项目按期实施。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做好基础数据统计,组织太阳能电站适宜用地和可利用建筑情况调查,并按不同规模进行分类。各县(区)调查完成后于今年6月底前分别报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由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汇总后报市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二)市级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推进工作。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住建局要积极做好国家金太阳、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的组织申报、实施和管理,市经信委积极做好太阳能重大产业化项目的推动,市投促局负责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和对外合作考察,市住建局要加大推进建筑太阳能应用工作力度、加快太阳能应用工作发展,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要有步骤地开展太阳能路灯应用和改造,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要采取太阳能合理使用土地的措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组织实施公共建筑的太阳能应用示范,市农牧局要做好农村太阳能应用示范和推广,市商粮局、市旅游局要逐步开展国家粮食储备库、大型商场、旅游景点、星级酒店的太阳能应用示范,市公安局要开展中心城区太阳能交通信号灯示范,攀枝花质监局要组织太阳能产品地方标准的制定和检测,攀枝花电业局要积极推进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工作。

(三)充分发挥大企业在推进太阳能应用工作中的示范作用。攀钢集团、攀煤集团、二滩水电开发公司、钢城集团、华电攀枝花发电公司、中石油攀枝花公司、电信、移动、联通公司等单位要充分发挥大企业的资源、资金、技术、人才优势,积极参与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要组织力量开展调查,摸清情况,掌握可利用太阳能的资源和条件,抓住时机,采取能源合同管理等多种市场合作模式,主动开展太阳能应用示范和适时推进太阳能产业发展。

(四)鼎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金勇工贸公司、晶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钢城机电公司等太阳能生产、工程企业要努力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要以优质的服务、良好的品牌,通过公平公正竞争不断开拓占领市场。要把企业的发展和促进攀枝花太阳能应用工作结合起来,以主人翁意识主动参与太阳能应用,推动太阳能产业发展。各县(区)、市级部门、太阳能项目业主单位应积极支持太阳能应用产品本土化,优先推荐使用本地太阳能产品,支持本地太阳能产业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管理

1.重大太阳能应用和产业化项目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各县(区)新建和招商项目应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县(区)应建立相应机构、配备专门人员,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员,并将机构、人员名单今年4月15日前上报市太阳能资源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推进工作落到实处。

3.实行太阳能利用和产业化项目的统一规划布局,太阳能产业推进要以园区为依托,钒钛产业园区、东区高新区、仁和区南山工业园区、盐边县安宁工业园区要加快太阳能产业化项目推进工作。

4.加大财政投入、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对列入今年重点太阳能应用给予一定专项资金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按按申报通知要求进行,对未列入重点的太阳能项目,原则上不再安排市级新能源专项资金。

(二)落实责任

1.为确保重点项目和工作的顺利实施,实行重点项目推进制。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重点项目推进协调会。协调会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责任部门责任人参加,主要听取各责任单位重点项目实施和重大工作任务开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2.实行重点项目和工作责任制。明确重点项目责任单和责任人,责任单位负责人为重点项目的责任人,牵头部门为协调人。根据项目实施和工作完成情况,领导小组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给予通报。

3.建立工作定期通报制。领导小组以简报定期通报重点项目实施和工作推进情况,各县(区)、市级部门开展太阳能利用工作的重大事项应主动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工作中须协调解决的问题或好的经验和做法应及时进行反映。

(三)注重宣传引导

太阳能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能源,具有很好替代作用。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加快太阳能开发利用,对减少和替代常规能源、改善能源结构、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改善和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级政府、各部门、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的能源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大力普及节约能源科学技术知识,倡导使用绿色能源,营造使用绿色能源的良好氛围,通过太阳能技术的普及推广应用、太阳能产业的发展、太阳能技术的进步,使我市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进入新的局面。

市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卢东旭,联系电话:334636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2年太阳能重点项目实施表

2.2012年太阳能重点工作任务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12年太阳能重点项目实施表

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实施单位责任单位实施时间

1攀枝花学院2.1Mpw太阳能屋顶电站示范项目利用攀枝花学院教学、办公、学生宿舍屋顶建设2.1Mpw用户侧太阳能发电站,项目为国家金太阳示范项目,要求6月底建成投运并通过国家验收云南君晟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攀枝花学院、东区2012年1月-6月

2钢城集团汉风物流公司1.5Mwp屋顶太阳能并网发电系统示范工程利用汉风物流公司屋顶建设1.5Mwp太阳能发电站,项目采用大功率多晶硅太阳能电池,分散逆变、用户侧并网,项目总投资1950万元,年均发电252万kwh,组织申报国家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并实施攀枝花晶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仁和区政府2012年1月-12月

3金勇工贸公司5Mwp屋顶太阳能发电应用示范项目利用金勇公司厂区闲置屋顶建设5Mwp密集型太阳能屋顶发电,项目采用大功率多晶硅太阳能电池,分散逆变、一级升压并网,项目总投资7250万元,年均发电684万kwh,组织申报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并实施云南君晟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东区政府2012年1月-12月

4盐边10兆瓦太阳能地面电站积极推进国电大渡河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盐边万家山梁子10兆瓦太阳能电站建设前期工作,申报国家示范项目国电大渡河新能源有限公司牵头单位:盐边县,责任单位:国电大渡河新能源有限公司2012年1月-12月

5攀钢研究院钒电解液研究和应用与北京普能公司合作开展钒电解液提纯、去杂质的研究和应用攀钢研究院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攀研院2012年1月-12月

62兆瓦钒电池组装生产线利用中国物理工程科学院电子研究所钒电池技术,由金勇公司和和重庆中物能源公司合作建设一期2兆瓦电池堆组装线、1000立方钒电解液生产线攀枝花市金勇工贸公司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东区政府2012年1月-12月

7城市太阳能路灯应用完成200杆城市太阳能路灯应用攀枝花市城投公司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2012年1月-12月

8太阳能通讯基站示范开展20座太阳能通讯基站建设示范攀枝花电信公司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攀枝花电信公司2012年1月-12月

9住宅小区太阳能集中应用示范建设3个新建住宅小区太阳能集中应用示范、2个已建住宅小区太阳能应用改造示东区、西区、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东区、西区、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2012年1月-12月

10农村无电户太阳能发电、缺水山区太阳能扬水工程示范建成仁和中坝乡大纸房村4户少数民族农户离网太阳能发电系统,仁和平地镇波西村13千瓦太阳能水泵提灌站仁和区牵头单位:市民宗委,责任单位:仁和区2012年1月-12月

11太阳能沼气、太阳能杀虫灯示范在农村高半山区安装10个太阳能沼气联供系统,在农业产业化公司安装50座太阳能杀虫灯示范米易县牵头单位:农牧局,责任单位:米易县2012年1月-12月

12视野绿化区太阳能抽水储能示范在视野绿化区建设两个10-15千瓦太阳能水泵抽水储能示范点东区牵头单位:林业局,责任单位:东区2012年1月-12月

13生活燃煤锅炉太阳能应用改造完成矿区6座5吨燃煤锅炉太阳能应用改造攀煤集团牵头单位:西区,责任单位:攀煤集团2012年1月-12月

14液氯挥发系统太阳能加热改造完成钛白生产线液氯挥发系统太阳能加热改造示范攀枝花源丰钛业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钒钛园区2012年1月-12月

15太阳能冻库建设建设150千瓦太阳能发电、1200立方冷冻库攀枝花鼎好太阳能公司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东区2012年1月-12月

附件2:

2012年太阳能重点工作任务表

任务名称任务内容责任单位完成时间

1成立攀枝花市太阳能技术应用中心利用攀枝花学院技术、人才优势,挂牌成立攀枝花市太阳能技术应用中心市科技局,攀枝花学院2012年6月

2编制太阳能应用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各县区结合自身实际编制完成太阳能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年度计划、实施项目等东区、西区、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2012年6月

3组织国家金太阳示范项目申报及实施按国家规定要求,及时完成项目申报资料的初审和转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2012年3月

4国家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申报及实施按国家规定要求,及时完成项目申报资料的初审和转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2012年3月

5制定太阳能电站土地利用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制定有利于太阳能应用的土地使用政策市国土资源局、林业局2012年6月

6制定建筑太阳能应用实施方案明确建筑太阳能应用的规范和标准,逐步实现建筑太阳能应用的推广市住建局2012年6月

7制定太阳能路灯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太阳能路灯设计、安装、验收标准和维护、使用管理办法市城管局2012年6月

8开展太阳能重点招商引资和对外合作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制定阶段性太阳能招商引资和对外合作重点工作,推进与东电集团新能源、日本住友电工钒电池生产线等项目合作市投促局2012年6月

9制定新能源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新能源资金使用的范围、标准、程序,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牵头单位:市太阳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财政局2012年4月

10制定农村太阳能利用实施方案明确农村太阳能利用工作的目标、内容、步骤,加快农村太阳能应用推广牵头单位:市太阳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农牧局201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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