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职工年休假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雅办人〔2013〕4号
颁布日期:2013-02-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职工年休假工作的通知

办公室各科室、应急办(总值班室)、目督办、信息公开办、研究室:

按照中共四川省纪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监察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审计厅《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2〕56号)要求和向东秘书长的批示,为切实保障职工休假权利,进一步落实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现就2013年年休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筹安排休假时间。休假时间集中安排在3-11月,休假范围为办公室在职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参照执行)。县级干部正式休假时需报秘书长同意后均衡安排;各科室在安排其工作人员休假时,要根据工作、休假“两不误”的原则,统筹兼顾,分期分批妥善安排,以确保科室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二、认真履行请假手续。各科室(机构)请于2月28日前将《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休假计划表》交人事科汇总,以便办公室统筹安排;并请秘书科室将其联系的市领导、副秘书长的休假计划一并统计。职工正式休假时,请按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三、严肃职工休假纪律。休假人员应严格执行休假规定,如有变动,应提前做好相关协调和安排,并在休假前做好有关工作的交接;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并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参与法律法规禁止的各类活动。

附件:1.《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规定

2.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休假计划表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20日

附件1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规定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附件2

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表

(2013年)

科室:休假人数:

姓名

工作年限

休假天数

计划休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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