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奥司他韦等防控H7N9禽流感药物医保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号:津人社局函〔2013〕298号
颁布日期:2013-04-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奥司他韦等防控H7N9禽流感药物医保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H7N9禽流感患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13〕3号)、卫计委《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持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13〕19号),现就防治H7N9禽流感期间,奥司他韦等三种抗病毒药物医保支付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扎那米韦吸入粉雾剂和帕拉米韦注射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二、奥司他韦口服常释剂型,可根据防治需要,不受目前医保药品目录的适应症限制。

三、奥司他韦、扎那米韦和帕拉米韦三种抗病毒药物,参照本市社区基本药物管理。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1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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