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拟定的天津市2009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拟定的天津市2009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津政办发 〔2009〕19 号 |
|---|---|
| 颁布日期:2009-02-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拟定的天津市2009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9〕1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拟定的《天津市2009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安排
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八日
天津市2009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安排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
照胡锦涛总书记“两个走在全国前列”、“一个排头兵”的重要
要求,加快实施市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
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确保我市固定资产投资持续较快增长,
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做好2009年重点项目前期
工作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安排原则
进一步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加快产业功能区开发和
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天津滨海新区龙头带动作用,促进三个层面
联动协调发展。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构建高端化、高质化、
高新化产业结构,增强产业竞争力。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
境保护,构建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
和改善民计民生。重点安排投资规模大、技术水平高、带动作用
强、今明两年能够开工的项目。主要为:
(一)加大传统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投入,促进产业
结构调整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二)加快交通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提升城市载体功能和
服务功能。
(三)加强农林水利、小城镇和社会事业等经济社会发展薄
弱环节建设,促进社会和谐。
(四)加大现代物流、商贸流通、休闲旅游等方面投入,大
力发展服务业。
二、安排情况
确定2009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72项。其中:工业项目24项;
能源交通项目12项;城市基础设施和环保项目8项;农林水利和小
城镇建设项目6项;社会事业项目5项;商贸旅游及其他项目17项。
72项重点前期工作项目中,21项是2008年重点前期工作续列
项目,51项是新增项目。天津市80项重大工业项目、40项重大服
务业项目、385项区县重大项目、20项重大交通项目和35项重大自
主创新产业化项目中共有32项列入了2009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建立健全项目前期工作责任机制,进一步分解细化目标责任,落
实到具体环节和责任人,全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进度,争取项目
早日开工建设。
(二)各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加大本区县、本部门重点
前期工作项目的组织和协调力度,有关配套和职能管理部门要完
善政策措施,切实提高效率,主动协调服务,为重点前期工作项
目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各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要解放思想,创新发展,按
照筹划储备一批、筛选推进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的工作要求,进
一步开拓思路,精心筹划新项目,加大项目储备力度,增强经济
发展后劲。
(四)各有关方面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密切配合,形成强
大合力,全力支持项目建设,以优良的环境、高效的服务为重点
项目前期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五)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召开重大项目前
期工作联席会议,落实进度,协调问题,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情况。
附件:天津市2009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表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九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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