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克州人民政府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2-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克州人民政府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克政办发〔2013〕9号

关于印发《克州人民政府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部门管理机构:

克州依法行政考核自2012年起已纳入自治区绩效考评体系,成为自治区绩效考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3年起,克州依法行政考核与绩效考评同步开展,采取动态考核、定期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逐步实现依法行政考核规范化、程序化、常态化。为切实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现印发《克州人民政府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请认真做好落实工作。

2013年2月5日

克州人民政府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2013年,克州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克州党委第九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克州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关于加强县市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关于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深化依法行政考核。紧紧围绕克州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加快法制政府建设,为推进克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加大依法行政推进力度

进一步完善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指导协调小组的工作机制,加大指导力度,促进依法行政日常工作全面、均衡、有序、持续开展。

(二)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

克州各级人民政府要落实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制度,每年举办1—2次依法行政专题讲座,研究落实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把依法行政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三)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加快政府立法工作

认真贯彻克州党委九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克州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精神,着眼于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着眼于促进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更加注重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着眼于推进跨越式发展,更加注重保障经济发展立法。按照克州人民政府《2012年至2016年克州地方立法规划》,抓紧做好《克州农村道路管理养护条例》立法的相关程序工作,力争2月份完成草案编制工作,提交克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继续做好《克州河道管理保护条例》立法的基础工作,力争10月底完成草案编制工作,提交克州人民政府。同时启动《玛纳斯史诗保护条例》、《克州防震减灾条例》、《克州城镇供暖条例》等三个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工作。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认真做好执法依据梳理工作,将各部门执法依据通过法制网站进行公示。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完善案卷评查机制,以提高行政执法文书立卷归档率、及时公开率、抽查合格率三项指标为突破口,选取试点部门,探索行政法律文书规范化建设,逐步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

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好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方便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办事。要把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推行网上电子审批、“一个窗口对外”和“一口式”服务。规范和发展各级各类行政服务中心,对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要尽可能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认真开展各县(市)执法人员基本信息录入和网上抽考工作,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网上查询的基础工作。逐步改进综合法律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培训效率和实际效果,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加强以克州人民政府或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规范性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做到未经广泛征求意见的不审查,未经部门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的不上会,未经制定机关集体讨论决定的不通过。推行制发规范性文件全过程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并按程序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克州人大常委会报备。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日常监督工作,完善登记、审查、公布、通报等制度,对各县(市)、克州人民政府各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下发备案或不予备案通知书,并定期进行通报。认真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及时纠正行政机关违法不当的规范性文件,对涉及民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文件”有重点地进行审查。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定期化、常态化。

(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认真贯彻全国、自治区行政复议工作会议精神,克州各级行政复议委员会和政府各部门要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不断规范案件审理程序,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创新和工作机制创新,更加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等多种方式,便捷、灵活地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加强对全州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强化对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人员的培训,提高全州行政复议工作整体能力和水平,努力保持克州行政复议工作始终走在全疆前列。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配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活动,全力化解行政争议。

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认真落实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克政办发〔2012〕147号)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扩展行政调解案件范围,创新行政调解方式方法,着力实现行政调解工作的新突破。

(七)认真办理涉法事务,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

积极履行政府法律参谋、助手职责,依法、及时、客观提供法律意见,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规范政府项目投资合同和招商引资合同等重大合同的审查工作,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评估,积极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克州人民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国务院《纲要》、《决定》、《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目标,对本级政府、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评估,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制定今年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2月下旬前完成),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落实。

要组织对《纲要》提出的“十年努力建成法制政府的目标”进行全面总结,各县(市)和克州人民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9月30日前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和上级部门报送自查报告。

(二)增强创新能力,促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上台阶

1、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认真解决本级政府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2月下旬至10月份)。

2、加强指导,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州、县(市)法制机构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组织现场观摩,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大跨越。

(三)规范行政强制执法行为

依法履行行政强制权职责的部门,应当对职责依据进行梳理(1季度),报本级人民政府确认(1、2季度)后,在办事服务场所和政务公开媒体公布执行机关、依据、执法人员、执行程序、纪律约束和监督等(2、3季度)。

(四)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

克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送工作计划和推进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情况报告(10月底前)。克州人民政府将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克州各级人民政府对下一级政府及其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采取动态考核、定期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11月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是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实现克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目标的基本软环境建设,是一项关系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涉及政府组织、行政管理各方面,综合性、全局性很强的基础性系统工程,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都要建立由主要行政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舆论宣传

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克州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舆论宣传,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并纳入克州各级人民政府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克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实施普法活动,特别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切实增强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努力推进法制社会建设。

各县(市)、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决定》和《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确定工作重点,扎实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务求法制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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