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地区涉油税费征管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文号:塔行办发〔2015〕40号
颁布日期:2015-07-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调整地区涉油税费征管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巴克图辽塔新区管委会,地区各有关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行署决定调整地区涉油税费征管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周旭勇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

副组长:陈根文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

成员:安金龙行署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陈长青地区财政局局长

铁建明地区油区办副主任

艾山江•艾尼瓦尔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金福地区林业局局长

张福钰地区环保局局长

王旭东地区水利局局长

达吾列提别克•拉玛什地区畜牧兽医局局长

熊武军地区国税局局长

李卫国地区地税局局长

张卫国地区草原监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陈长青同志兼任。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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