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小麦等农作物政策性农业保险金额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1-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提高小麦等农作物政策性农业保险金额的通知

塔行办发〔2013〕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财金【2012】12号)要求,为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强农惠农作用,切实提高保障水平,经行署研究决定,调整小麦、棉花、玉米、油料等农作物政策性保险额度,调整后的执行标准如下:

一、小麦、油料:保险金额由每亩300元提高至400元,费率为5%,亩保费20元。

二、棉花:保险金额由每亩400元提高至600元,费率为7%,亩保费42元。

三、玉米:保险金额由每亩250元提高至400元,费率为7%,亩保费28元。

201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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