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开展政务微博应用工作的通知
关于积极开展政务微博应用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8-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积极开展政务微博应用工作的通知
吐地行办〔2012〕22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部门:
为推进吐鲁番地区政务微博的应用工作,掌握网上舆论引导主动权,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推进政务微博应用管理的要求,经地区行署办公室研究,报行署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地区政府系统开展政务微博应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政务微博应用的重要意义
政务微博是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应对网络舆情、开展政民互动以及网络问政的重要手段和平台,在促进政府与民众沟通、改善政府形象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具有重要而积极的作用。随着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的快速发展,社会公众对政务微博的服务需求越来越高,对政务微博的建设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微博应用和管理,坚持趋利避害、善管善用、可管可控的原则推进工作,并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好政务微博的内容建设,把政务微博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作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和正确应对舆情的有效方式。
二、工作要求
(一)搭建平台。行署办公室将在“吐鲁番地区政府网站”开设地区政府系统统一的政务微博平台——“吐鲁番政务微博大厅”,集中展示行署各部门在新浪微博平台上以单位名称注册开通的政务微博,并与本单位网站域名相链接。各单位政务微博基本信息中要公布“局长信箱”地址和便民服务电话,主动接受网民咨询、建议和监督。
(二)建立队伍。各单位均应配备1名网络发言人和1名网络信息员。网络发言人一般由本单位负责人担任,也可由本单位的新闻发言人兼任;网络信息员由单位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指定,协助网络发言人开展工作。网络发言人和网络信息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政策水平、责任意识、较强的应变能力和写作能力,熟悉网络传播特点并能熟练掌握网络表达方式。
(三)及时互动。鉴于网民对其反映事项回应要求具有较强的在线候复性、追问性的特点,在工作时间内各单位网络信息员要保持政务微博处于在线状态,对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至少应每天作出1次回应;在节假日期间,应保持每天上政务微博浏览1次并及时做出回应;对网民投诉、意见、建议和网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要通过“专员信箱”或“局长信箱”的处理方式认真答复。
(四)保障运行。
1、各单位每个工作日“政务微博”更新发帖数不得少于1条,发帖必须经过审核后才能发布。发布信息、更新内容是运作政务微博的核心任务。各单位、各部门政务微博发布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属本单位主动公开范围内的信息。二是涉及到本单位工作职责内的各类政务信息,来源可以是自行采编,也可以转载新闻媒体的报道。三是本单位涉及民生的各类服务信息。四是引导舆论的权威信息,对于涉及到本单位、本行业的突发事件、不实谣传,及时发布官方的权威信息,澄清事实,引导舆论。五是本单位其他非涉密的可以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信息。可采取图片、文字、视频相结合的形式发布信息,在符合官方身份的前提下,使用亲民话语,注重平等沟通。
2、回复评论。回复评论是增加微博活力、保持粉丝忠诚度的关键。对于网民发表的一般性回复,可给予礼貌性的回复;对于网民发表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可给予鼓励,进行探讨交流。对网民活跃的留言帖子要进行动态跟踪,认真进行监控、研判,对重大的舆情信息要及时向行署办公室汇报,并依据《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组织好审帖、删除违规帖子等工作。对于网民发表的恶意言论,可以不予理睬,甚至删除。在回复评论时,要真诚平等,与网民平等交流、虚心倾听民声,不发表与官方身份不符的言论;要提高时效性,回复网民的评论不超过工作日内的6个小时。
3、在线受理、答复和处理网民反映事项。分析群众诉求,主动回应诉求,努力解决问题,是政务微博的权威所在。各单位认真查看网民的回复,分析群众的诉求。对于一些群众集中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引导群众向政府网站“专员信箱”和本单位网站“局长信箱”反映,经“专员信箱”和“局长信箱”办理回复后,然后再到政务微博中发布,回应网民跟帖,答复和处理网民的投诉、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部门的满意度。
(五)强化政务微博的宣传引导作用,提升政务信息传播影响力。各县(市)、地直各部门要坚持以群众的信息需求为中心,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网上政策解释和工作宣传,对网上影响较大、议论较多的舆情发表权威言论和信息,掌握网络舆论主导权和话语权。
一是注重政务微博多样性。要紧扣本部门的业务工作,定期发布重点工作与政策信息,适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及时通报突发事件的动态信息与应对举措等。
二是注重政务微博时效性。对各类政务信息和涉及市民生活的公共信息要及时发布;对于重大事件持续发展情况,可以采取速报现象、缓报原因、速报事态、慎报处置等方法,有序有度地进行发布。
三是注重政务微博针对性。要把网络舆情研判和网络舆论回应纳入部门单位日常业务工作,研究微博受众特点,及时掌握与本单位相关的热点问题、市民迫切需要解决的焦点问题,确保微博信息能满足受众的需求。
四是注重政务微博权威性。政务微博是经过网站认证、单位实名注册的各级政府部门的官方微博,故原创性微博内容须确保信息来源的及时性和真实性、政府立场的客观性、统计数据的一致性,切实维护好政务微博的权威性。
三、监管考核
(一)行署办公室负责建立和完善政府系统政务微博应用管理制度,做好政务微博统筹协调与指导工作,严格“吐鲁番政务微博大厅”的监督管理,抓好相关培训,协调组织重大专题讨论和主题宣传活动,定期向行署领导报送地区政务微博舆情信息。
(二)地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建设“吐鲁番政务微博大厅”,保证地区政府网站网络安全稳定运行;设立网络主持人,会同行办组织协调各单位网络发言人做好与网民在线交流工作。
(三)行署办公室督查室、地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联合地区绩效办按照发帖数、网民关注度(“粉丝”数、跟帖数)、网民满意度等指标对各部门政务微博进行检查考核,每半年印发一次考核通报。
吐鲁番地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周成宝李战峰联系电话及传真:8522885
新浪微博新疆区联系人:岳才勇联系电话:18690901120
附件1:《地区政务微博开通工作计划》
附件2:《地区政务微博开设部门名单》
附件3:《新浪政务微博注册认证说明》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地区政务微博开通工作计划
工作环节目标和要求完成时间责任单位
微博注册
1、在新浪网实名注册开通微博,并完善微博基本信息和资料。
2、联络新浪网完成实名认证。
3、各单位向地区电政办报送网络发言人和网络信息员各一名(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办公电话、手机、QQ号、电子邮箱、本单位政务微博名称、微博地址、单位职责(300字以内)等)。
8月30日前
县市电政办
地直各单位
人员培训
微博应用培训:1、介绍微博的注册、认证和使用方法,熟练掌握微博的新媒体特性。2、介绍国内政务微博建设与管理的经验,创新政务微博的工作方式,提高网络舆论的引导水平。
8月30日前
地区电政办
开通发布
1、政务微博开通后要进行试运行,动员内部职工关注微博。
2、在吐鲁番地区政府网和各单位网站做好链接入口。
9月15日前
县市电政办
地直各单位
地区电政办附件2:
《地区政务微博开设部门名单》(第一批)
一、地直部门
地区文广局
地区地震局
地区发改委
地区审计局
地区文物局
地区经信委
地区环保局
地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区教育局
地区旅游局
地区红十字会
地区科技局
地区统计局
地区国家税务局
地区民宗委
地区卫生局
地区地方税务局
地区公安局
地区计生委
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区民政局
地区外侨办
地区工商局
地区司法局
地区监察局
地区气象局
地区财政局
地区安监局
吐鲁番电业局
地区人社局
地区药监局
人民银行吐鲁番地区中心支行
地区国土局
地区商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吐鲁番监管分局
地区住建局
地区人防办
二、各县(市)
地区交通局
地区信访局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地区农业局
地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鄯善县人民政府
地区畜牧局
地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托克逊县人民政府
地区林业局
地区农机局
地区水利局
地区供销办事处
附件3.
新浪政务微博注册认证说明
一、新浪微博的注册开通
两种开通方式:
1、通过手机发送短信内容至1069009009(无信息费),即可立即开通,系统会回复相关用户名和密码。快捷方便,个人微博建议此种注册方式
2、通过登陆http://weibo.com,点击立注册,按照提示注册开通即可,机构官方微博建议采取此种方式。
第一步:访问http://weibo.com,点击“立即注册用户”
第二步:进入注册页面,填入您的企业邮箱,密码,验证码,点击“立即注册”:
第三步:完善注册信息:
第四步:完成注册。点击立即注册后系统将会提醒您到注册账号的邮箱去激活微博(用新浪邮箱可以立刻开通),打开邮件点击激活链接即已开通新浪微博。
备注:无论是官方微博还是个人微博,在注册的时候都是以个人微博进行注册,在提交相应的认证材料后,才能成为个人认证或官方认证微博。
二、新浪微博的认证(微博认证绿色通道资料表)
1、个人微博认证
单位名称:(盖章)
微博昵称
微博链接地址
管理员姓名
管理员职务
管理员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备注:微博要有头像,有关注,并发布3条以上微博
发到邮箱:[email protected]
2、机构官方微博认证
政府机构认证需要一份盖章扫描成JPG格式的政府认证公函,文件不能超过1M。公函下载地址:http://www.sinaimg.cn/blog/miniblog/main/verified/zfsqgh.doc?version=20120507084413,发邮件至[email protected],邮件正文中注明微博链接和微博维护人的职务部门及联系方式。或直接填写下方信息表打印盖章扫描或拍照发邮件即可。
政府机构官方微博认证申请信息表
编号:认证日期:认证提交人:
机构(单位)全称
官网(注:无则免填)
单位所在地单位规模(注:人数)单位性质
简介
微博链接当前粉丝数
认证理由认证期限
微博管理员姓名部门与职位
联系人手机电子邮箱
新浪联系人(注:指新浪是否有员工与您联系,选填)所在部门(注:指新浪联系人所在的部门。选填)
认证申请公函
单位名称:
微博用途:(如:品牌宣传、公益服务等)
本机构微博是由xxx(注:机构或机构负责人)注册,并由xxx(注:微博账号管理员)负责今后的内容维护。本单位承诺:微博维护原则遵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新浪网网络安全的相关规定。如违反上述承诺,责任自行承担。
盖章/签字:
年月日
注:
(1)边框外面的“编号”、“认证日期”、“认证提交人”由新浪填写;
(2)“新浪联系人”及其“所在部门”仅限新浪官方合作用户填写,其余选项为必填;
(3)“当前粉丝数”过少的用户建议先进行一段时间的微博宣传推广再提交认证;
(4)“认证理由”填写如“品牌宣传”、“公益服务”等内容;
(5)“认证期限”是该微博的认证有效期,可填写“X年”或“长期”。
(6)此公函用于新浪微博认证信息审核及收集存档,绝不用于其它商业用途,请务必如实撰写。
(7)《认证申请公函》需要加盖公章。
(8)申请人请上传加盖公章的《认证申请公函》扫描件(如不便扫描,也可提供清晰的照片版),我们将根据申请人线上填写的信息及公函进行审核。
(9)请根据范例撰写,申请资料不全或内容不清将不能通过认证;认证疑问咨询请私信@政府微博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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