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 | 文号:伊州政办发〔201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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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1-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切实做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工作的通知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要求和自治区定居兴牧暨建立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我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工作,全面提高我州草原保护建设水平,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草原生态环境与牧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明确思路。从2011年起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是中央的要求、社会的期望、牧民的期盼,将使我州草原生态保护建设进入重要机遇期。刚刚结束的州党委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了“健全生态补偿制度,着力抓好草原生态保护”的要求。各县市一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保护草原生态、转变发展方式、促进草畜平衡、推动转移就业”的基本工作思路,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抓好重大草原生态工程建设,推进草原承包、草畜平衡、监督执法、监测等各项工作,把中央的各项惠牧政策切实落实到草场牧户。
(二)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各县市要按照自治区、自治州的部署和要求,实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工作主要领导责任制,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实抓好。要尽快成立由县市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机制实施工作领导机构和具体办事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分工,落实责任,建立统一领导、各司其职、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保证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抓,切实把该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三)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各县市要把草原生态保护补助机制实施工作始终摆在重要的工作位置,定期研究、督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全力抓好推进实施的各项工作。要建立健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目标管理责任追究制,逐级建立健全考核办法,细化明确考核指标,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职责内存在的问题不解决、不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二、明确权属,扎实推进和进一步完善草原家庭承包经营制度
(一)明确草原所有、使用权属。明晰草原所有权、确定草原使用权是落实草原各项制度的基础。各县市要抽调专门力量,加强草原资源调查勘测,确定草原土地类型和四至边界。结合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明晰草原的权属关系。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草原法》的规定,依法开展草原登记,实现“草定性、地定权、人定心”,充分发挥牧民保护草原的主体作用。
(二)落实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将草原承包到户,明确草原承包者的权利义务是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前提。各县市尚未实行草原承包的,要尽快落实到户,签订承包合同;已承包到户的,要进一步规范承包合同内容,特别要明确承包经营者落实草畜平衡、保护草原生态的义务和责任;实行联户承包的,要尽快在承包合同中确定联户成员的具体权益和责任;同时,各县市也要把国有牧场的草场纳入县市补助奖励范围申报,国有牧场的草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继续集体使用,共同履行禁牧、草畜平衡规定,并享受相关补助与奖励政策。
(三)规范草原承包管理。各县市要切实做好已承包草场的进一步摸底调查、张榜公布工作。要完善草原承包合同管理,对于核发的草原所有权和使用权证应统一式样,承包合同应确保内容齐全规范,数据准确无误,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加强档案管理,准确、完整、及时地收集整理草原承包合同、牧户承包情况图表、原始文字记录等档案资料,归档保管。建立草原承包电子档案,实现草原承包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尽快建立草原纠纷调处机制,充分发挥草原监理机构的作用,引导农牧民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处等途径,依法解决草原承包纠纷。
(四)规范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加强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的基础上,完善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明确流转的程序、条件、方式及用途。建立健全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规程和流转合同登记备案制度,指导草原流转合同的订立,建立流转合同档案,规范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合法权益。加强对草原流转情况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动态。强化对草原流转的监督管理,防止以草原流转为名,擅自改变草原用途。
三、密切配合,扎实做好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基础性工作
(一)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各县市要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利用“科技之冬”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广泛宣讲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使牧民充分认识禁牧、草畜平衡的重要性,增强保护建设草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通过典型事例,帮助农牧民算好经济帐,引导牧民积极配合禁牧任务的落实。要广泛宣传草原在国计民生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草原保护建设的政策法规和发展成就,提高全社会关心草原、爱护草原的意识,使草原生态文明的理念深入人心。
(二)尽快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各县市要精心组织草原摸底调查工作,在扎实做好摸底调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自治区畜牧厅下发的实施方案编写大纲要求,抓紧时间编制实施方案,并经县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后,尽快上报伊犁州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畜牧兽医局),为我州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奠定坚实的基础。各县市、各相关部门都要切实抓紧抓好此项工作,州人民政府将进行专项督查工作进展情况。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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