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红政发〔2016〕2号
颁布日期:2016-01-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相关部门:

现将《红河州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2日

红河州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

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58号)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文件的通知》(云国土资〔2016〕4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红河州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卫片执法,督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监督检查国土资源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评估各县市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状况;检验各县市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情况,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通过扎实有效工作,将全州及各县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控制在8%以内;没有被部和省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案件,实现国家和省级层面的“零约谈”、“零问责”。

二、组织领导

(一)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杨福生州委副书记、州长

副组长:鞠云昆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成员:何文亮州政府副秘书长

孔令清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卫明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领导小组职责:组织开展全州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鞠云昆(兼)

副主任:刘卫明(兼)

成员:周强(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马毅(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永建(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办公室职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协调全州卫片执法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加强审核督查,汇总上报卫片执法检查成果,接受国家、省督查、验收。

三、检查对象和工作分工

(一)检查对象

2015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的工作对象为部下发的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经合法性判定后,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2015年度矿产卫片执法的工作对象为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二)工作分工

州政府统一部署全州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州国土资源局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和州人民政府的要求组织推进全州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市的查处整改,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抓好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开展督查、验收、约谈和对符合15号令责任追究条件的责任人移送监察机关实施责任追究等工作,汇总上报、通报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对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制订、落实奖惩措施。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发改委、州公安局、州规划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局、州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要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完成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州监察局负责对符合15号令规定的责任追究条件的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其他负有责任的人员实施问责;州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提供、审查建设项目审核情况;州公安部门负责及时受理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州规划部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提供、审查建设项目规划和建设手续办理情况,负责在权限范围内依照职责分工查处违法建设;州农业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涉及农业结构调整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州交通部门负责公路建设建筑控制区内违法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设施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拆除;国土资源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司法部门的配合,协调法院及时受理申请强制执行的土地违法案件、检察院及时受理涉嫌职务类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

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内外业核查和合法性审查,查处违法案件,汇总报送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四、时间安排

2016年1月,制定下发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构,全面安排部署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调研、督查和指导工作。

2016年2月至3月,各县市做好图斑核查、违法行为查处整改等各个环节工作。县市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州国土资源局做好对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工作,并对查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应拆除图斑和违法占用耕地20亩以上、违法用地面积50亩以上的图斑。

2016年4月至5月,州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和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及时开展警示约谈,促进县市人民政府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对违法问题严重、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县市政府主要领导要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分;州监察局、州国土资源局将共同选取一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有效震慑违法用地行为。

2016年6月30日前,州国土资源局完成案件查处、对县市拆除图斑复核认定、数据审核及检查验收工作;各县市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上报数据成果,报送工作报告。

五、方法步骤

(一)图斑判定

1.实地核查。全州2015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同步推进,各县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开展遥感监测图斑、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的内、外业核查,判定图斑性质。对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无论是否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都要组织执法监察人员开展实地核查;对推平未实质建设、未备案的设施农用地、未依法批准的临时用地等图斑,经实地核查及用地基本情况调查后,须在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一上”之前,依据事实依法依规作出是否违法的判定。

2.复核认定。省国土资源厅将通过云南省卫片执法检查审核系统,结合内外业核查结果,对州(市)报送的违法用地审核意见及查处整改情况进行复核认定,复核认定的结果,将作为省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约谈问责的依据。内容包括:一是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新增建设用地与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审批信息不能套合或套合率低于70%,图斑面积超过审批备案批准面积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二是国家及省级内外业核查审核未通过,依据实地建设情况依法依规认定为违法用地,而县(市、区)解释为“推平未实质建设”、“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和“农村道路”等图斑;三是实地已拆除的图斑;四是经核实认定的其他违法用地图斑。

对复核认定不通过的图斑,各县市国土资源局要进一步核实并完善举证材料,经过州级实地核查,省级实地抽查,重新判定图斑性质。

3.图斑定性。各县市国土资源局要按照国家及省级土地变更调查外业抽查和省级审查的意见,完成图斑判定工作。

(二)查处整改

1.县级承担查处整改主体责任。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查处和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明确部门职责,倒排时限,落实责任,及时消除违法状态。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及时依法立案查处;对违法情节轻微的要及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整改到位;对该拆除的,要依法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完善用地用矿手续的,要落实专人负责跟踪,完善相关手续;对应取缔的矿产违法行为,按照“三不留一毁闭”要求,坚决取缔到位;对制止无效、查处无法实施的违法行为和案件,各县市国土资源局要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并将涉嫌违法的事实抄告发改、规划、住建、电力等相关部门,共同采取措施制止、整改违法行为,必要时,可以将有关情况向社会通报。

2.州级查办和督办。州国土资源局将及时督促检查各县市落实查处整改,直接查办重大典型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开案件查处情况。

3.认真查处整改。各县市要把国土资源违法查处和整改情况作为衡量卫片执法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积极履行职责,推进查处和整改,确保履职到位率不低于95%。对不认真组织查处整改、得过且过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查处整改又不到位的,不予通过验收。

(三)检查验收

各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上报数据前要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州国土资源主管局按照数据审核和检查验收方案,对各县市的数据填报和查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拆除图斑进行复核认定。

(四)数据填报

1.在线填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只填报“本年未批先建”图斑;“往年批准本年建设”(PJ)图斑,填报相应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并计入2015年度实际建设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其他遥感监测图斑,不再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进行填报;对遥感监测图斑之外的其他建设用地,不纳入2015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统计;涉及遥感监测图斑分割、合并的地块,上传表示地块实际范围边界的坐标文件。

2.数据审核。各县要指定专人负责卫片执法数据的填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不弄虚作假;州国土资源局将制定数据审核方案,认真开展数据审核,形成审核报告,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县市及时纠正;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对数据完整性、查处整改情况、合法举证等方面进行集中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组卷归档。县市应归档违法地块、矿产疑似图斑的各类文件、图件、照片、拆除图斑验收意见等材料。按一个地块(图斑)一卷宗的要求建立卫片卷宗档案,装订成册。同时收集监管平台套合率低于70%的合法地块的用地批文和批准红线图等证明材料,为合法地块数据比对提供依据。监测图斑分割后面积小于1亩、属村民建房的地块,可以村为单位组卷归档。

(五)约谈问责

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第三条的规定,州人民政府在确定约谈问责地区时,将突出地方政府的主导因素和监管责任,重点考虑地方政府和部门履行查处整改主体责任情况。对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超过15%,但在7月31日以前,县市政府通过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违法状态,没有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经州国土资源局审核或者实地复核通过后,可不纳入约谈问责范围;反之,对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混乱,查处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地区,即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未超过15%,也将按照15号令的规定,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是本行政辖区内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对卫片执法工作负总责。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内部联动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抓具体,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要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规范查处违法行为和推动查处整改落实到位为重点,形成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国土、住建、城管、发改、财政、林业、农业、安监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执法合力,强力推进查处整改工作。各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工作支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抓好内部业务部门各环节的工作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紧紧围绕落实政府属地监管责任,构建和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体系,推进法治国土建设。进一步明确州、县市权责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1.州级指导、督促各县市做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并对本地区的卫片数据审核、直接查处的案件和实地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制定数据审核和验收工作方案,对县市上报的数据组织会审,对违法用地图斑及查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严格审核把关;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责成县市整改纠正到位再逐级上报;对填报为实地已经拆除、恢复土地原貌的地块,逐宗实地核实,出具验收意见;及时组织验收,并向省国土资源厅上报数据审核情况及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情况;对未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及复核认定的,督促相关县市依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和纠正后,重新上报数据。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公开通报、挂牌督办或直接查处。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较多的县市,以及查处整改工作不积极、不规范、不严格、不到位的地区,要作为重点地区进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2.县市级承担查处整改主体责任,直接承办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具体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履行发现、制止、查处、整改、报告职责,对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和数据填报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

(三)转变监管方式。各县市要建立健全日常执法工作成效与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结果相挂钩的奖惩机制,结合违法统计数据、违法案件查处台账、日常巡查报告情况、12336国土资源违法线索举报核实结果和日常案件查处情况等,与卫片执法检查中的违法用地相关情况进行比对,分析评估一个地区日常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检查考核机制。对日常执法工作到位、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和个人,要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对日常执法工作履职不到位情况比较突出的地区和个人,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要倒查责任,严肃处理。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日常执法监管力度,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推进监管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依照《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法履职严格规范公正执法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34号)要求,依法履行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现、制止和查处职责。依据《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等规定,按照“六个该”的工作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在依法履行对违法行为的发现、制止和查处职责的前提下,对于制止无效、查处无法实施的违法行为和案件,要按照《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行为报告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厅发﹝2010﹞58号)要求,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按照共同责任机制抄告相关部门,可以向社会通报和公开曝光的方式,采取措施共同制止违法行为。

七、成果报送

(一)月报和专报。各县市国土资源局要及时向州国土资源局报送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信息。每月23日前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月报(电子文档),对未能按照要求按时上报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在检查验收时扣减相应分值。遇到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好经验、好做法可即时报告。

(二)最终成果及报告。2016年6月20日前,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通过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省国土资源厅上报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同时报送工作报告、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情况汇总表和其他有关统计汇总表(表格内容及具体样式以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为准),报告中的数据汇总结果要与通过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的最终数据汇总结果保持一致。纸质报告一式两份,需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

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州国土资源局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陈伟,3726440;李庆良,3732233(信息报送);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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