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台州市国土资源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标准认定的通报

颁布单位: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档案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4-01-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台州市国土资源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标准认定的通报

浙土资厅函〔2014〕31号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档案局: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土资源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认定标准〉的通知》(浙土资发〔2003〕43号)精神,经省国土资源厅、省档案局检查认定,你市国土资源局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已达到省二级标准。

希望你市以国土资源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达省二级标准为新的契机,继续加强对国土资源档案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做好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更好地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服务,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特此通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档案局

201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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