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关于调整企业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 文号:浙劳社老[2009]16号 |
|---|---|
| 颁布日期:2009-02-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调整企业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浙劳社老[2009]16号
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省级各单位:
为保障企业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的基本生活,使计划外长期临时工的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的发展有所提高,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对原国有企业中符合原省劳动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浙劳人险〔1984〕218号、〔1984〕财企879号、省总工字〔1984〕50号文件规定享受晚年生活补助费的计划外长期临时工,其生活补助费由原每人每月36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20元,所需费用按原渠道列支。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