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2011年深化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绍政办发〔2011〕75号
颁布日期:2011-05-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2011年深化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1〕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2011年深化体制改革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绍兴市2011年深化体制改革工作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根据《2011年浙江省体制改革要点》(浙政办发〔2011〕33号)精神,结合绍兴实际,现就2011年深化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施市委“创业创新、走在前列”战略部署,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综合配套改革,深化社会领域体制改革,推进政府效能改革,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为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城市、文化休闲城市、生态宜居城市,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动力源泉和体制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着力推进有利于产业转型升级的体制创新

1.深入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健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机制,建立专家库、专业服务团、联席会议制度和统计考评体系,实施“三百”推进计划,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功能区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推进绍兴纺织、嵊州领带、大唐袜业、新昌轴承等省级产业集群转型升级试点和现代产业集群培育工作,实施转型升级“双百企业示范”工程,引导和推动100强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建设“四位一体”型企业,提升发展传统优势产业。鼓励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健全央企对接合作机制。实施落后产能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差别化电价、差别化水价执行力度,健全落后产能淘汰机制,力争200家企业关停落后产能,推动100家低附加值企业转型。(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2.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体制改革与创新。着力破解影响服务业发展要素制约、融资政策、市场环境、人才政策、价格问题、管理体制等方面的体制政策障碍,进一步完善服务业推进联动机制。突出服务业发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平台、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培育和建设,推进现代物流、服务外包等30个左右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启动培育100家服务业重点企业。继续推进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和市区二环线内工业企业转型发展服务业工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3.完善自主创新的推进机制。继续推进国家级技术创新工程、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深化与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工作,鼓励技术、资本、智力等生产要素参与创新载体建设,建立健全创新载体内部激励机制、可持续发展和人才引进培育机制,加快推进浙江加州国际纳米技术研究院绍兴分院等一批创新载体建设。积极构建“引得进、留得住、用得上”的引才机制,统筹培育“六支人才队伍”,加快建设“重点人才七大工程”。(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

4.完善产业集聚平台建设开发体制。实施《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按照整体规划、分片推进、创新体制、合力共建的原则,编制完善各区块详细规划,强化各区块规划的衔接整合,加快构建“一心、两带、三区”的空间格局,进一步完善滨海新城开发建设机制。推进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提升发展。按照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要求,编制完成绍兴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打造绍兴现代商贸服务业的新平台、高新技术产业的示范区。继续推进省级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牵头单位:滨海新城管委会、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

5.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健全土地资源配置机制,完善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探索工业用地出让年限分阶段实施、出让金分阶段支付改革,完善存量用地流转和闲置土地退出机制,健全滩涂围垦、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机制。探索环境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完善资源和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区域金融创新,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建立企业化运作的联合产权交易所,探索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试点,推进镜湖新区金融集聚区建设。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扩大订单、工业标准厂房、股权、排污权、商标专用权等抵押贷款,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住房产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融资。整合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推动区域统一市场建设。探索完善重大产业项目生成机制,逐步推行政府投资项目BT模式代建。(牵头单位: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金融办、市公共资源管委会办公室)

(二)着力推进有利于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创新

6.完善区域联动发展机制。坚持“统一规划、合力共建”的原则,完善中心城市“一心、三片”空间结构,加快建立规划协调、设施共建、资源共享、功能互补、管理联动的中心城市共建机制,全面推进中心城市各片区的路网连接,促进片区融合发展。统筹嵊新集约发展,在坚持现有行政区划的基础上,全面实施《统筹嵊新区域集约发展规划纲要》,扎实推进嵊新区域集约发展“七大工程”。(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

7.推进中小城市培育试点。进一步提升中小城市和中心镇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战略节点作用,切实加强对店口、钱清2个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和17个市级中小城市培育试点镇的指导,制定中小城市培育试点三年行动计划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探索建立与中小城市发展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进中心镇扩权强镇、规划体制、财政及投资体制、土地管理体制、农村金融制度、户籍制度、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行政管理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等“十改联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8.完善美丽乡村建设机制。健全中心村培育机制,促进中心村人口集中、土地集约、功能集成,加快第一批39个中心村建设进度,启动建设第二批中心村。完善农民创业增收机制,深入实施“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积极开展省级农村改革实验区建设,重点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宅基地置换创新、农村住房制度、农村金融体制、户籍制度等领域改革。(牵头单位:市农办)

(三)着力推进有利于改善社会民生的体制创新

9.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就业优先方针,建立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体系,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开发就业岗位,多渠道扩大社会就业。围绕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实施千名大学生创业培训行动计划,集中对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努力实现充分就业。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征缴基数,整体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质,推进养老、医疗保险关系异地转移,启动城镇居民医保“一卡通”。加快社会保障从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变。(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10.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突出加快推进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基层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补偿机制建设和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三大重点,统筹深化五项重点改革,全面完成三年医改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保障水平,严控医药总费用。深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逐步建立起与基本药物制度相配套的补偿机制、运行机制、药品采购机制和绩效工资考核机制。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平台,新创建10个以上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抓好绍兴县、嵊州市、新昌县的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及服务体系、便民惠民举措创新。扎实做好国家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11.深化文化、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文化产业发展机制,落实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培育文化骨干企业、文化市场和演出市场,规划建设一批创意产业集聚区。全面启动小班化教学、义务教育教师流动、中高职人才培养一体化、中职学校跨地域招生等4项省级教育改革试点,编制并启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城乡建园办园机制和“公建民办公助”的绍兴模式。结合省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整体规划民办教育事业,落实扶持政策,促进各类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市教育局)

12.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重点抓好诸暨市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探索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模式。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快构建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逐步推进教育、社保、医疗等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建立虚拟社会管理机制。完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体制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

13.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比重稳步提高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制度,逐步提高低保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等,积极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拓宽收入渠道,完善居民财产性收入稳步增长机制和收入再分配调节机制。全面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民政局)

(四)着力推进有利于提高政府效能的体制创新

14.进一步实施简政放权。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的若干意见》,深化投资项目行政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审批时间、审批环节“四减少”改革,完善投资项目审批联运机制,探索实施行政审批“零收费”制度。进一步推进扩权强县、扩权强区、扩权强镇改革。建立健全中介机构公共竞争和培育发展机制,探索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推进政府职能向行业协会(商会)转移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行政服务中心)

15.深入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察“三位一体”基本框架,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完善政府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试编和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细编政府性项目建设投资计划、融资计划和债务计划。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制度改革,按照分期分批原则,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加快政府采购信息系统一体化进程。(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监察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全市改革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重点、细化任务,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不断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

(二)加强统筹协调。市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发改委要切实加强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创新工作思路,确保职责明确、操作规范、上下联动、合力推进,使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改革宣传。健全改革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总结、交流改革试点情况,积极宣传推广各地、各部门改革典型做法和经验,营造全社会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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