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8-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4〕30号)规定,市政府决定:从2014年8月1日起,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标准分别为1470元、1350元两个档次。在台州市区、临海、温岭、玉环范围内执行1470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2元。在天台、仙居、三门范围内执行1350元最低月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0.9元。
台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0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