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十大建设工程2011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5-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十大建设工程2011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各项工程建设任务落到实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十大建设工程”2011年实施计划进行细化分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十大建设工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市委十届十次全会和市“两会”精神的重要工作载体。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50%投资率的要求,切实增强投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加大政府主导性投入,通过实施“十大建设工程”,发挥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对全社会投资的带动作用,以大投入促进大建设、大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城市转型发展破难攻坚大行动,加强对“十大建设工程”的组织领导,切实把该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进一步强化项目审批、资金配套、土地落实等资源要素保障,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抓好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对承办的“十大建设工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要求、时间进度和责任分工。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牵头领导。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十大建设工程”在本地区的落实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程按期建成。

四、强化监督考核。实行每月汇报制度,建立动态、立体的监督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在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计划执行情况报送牵头领导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考绩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考绩办)每月对“十大建设工程”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各责任单位要在年终向市政府书面报告工程完成情况。届时,市政府将组织考核验收。

附件:温州市“十大建设工程”2011年实施计划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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