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温政办〔 2010 〕60 号 |
|---|---|
| 颁布日期:2010-05-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
温政办〔2010〕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快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各项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38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各县(市、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稳定和扩大就业
继续实施帮扶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对部分企业继续实行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巩固帮扶企业、稳定就业的成果。进一步完善落实全市新一轮促进城乡就业政策,不断健全促进就业长效机制,重点抓好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帮扶政策落实工作。坚持实行促进就业与创业并举,努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强化用工、求职信息对接,提升市场信息的利用率和有效率。加快劳动保障基层平台建设,开展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活动,到2010年底全市60%的社区、30%的村达到创建标准。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7.7万人,引导和帮助1.54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就业困难人员0.53万名,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基数归零、动态归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确保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二、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提高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稳步提高待遇水平。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确保对符合条件的居民按时足额发放基础养老金,同时积极扩大参保覆盖范围,重点抓好45至59周岁人群参保缴费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以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工作。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继续完善医疗保障政策,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积极推进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市级统筹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重点做好“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实施工作,提高工伤认定依法行政水平。认真研究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经费的享受对象范围和支出范围,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全市新增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5万人,新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5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7.8万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新增2.6万人、8万人、5万人。
三、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积极服务经济转型升级
完善新一轮职业培训补贴办法,探索培训费用直补用工企业的做法,规范培训、督导、考核、鉴定工作流程。强化对培训机构的规范化管理,鼓励各类技工院校、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加快培养社会急需人才。加大中高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全面推进高技能人才企业评价和直接认定工作,开展第二轮职业带头人和名师名家评选活动,广泛开展技能竞赛、技术创新、同业交流活动。全市培养高技能人才1.09万人,其中培养新技师0.24万人,再就业培训0.6万人,创业培训0.15万人。
四、做好劳动保障维权维稳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继续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快推进三方协商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定率。切实做好农民工服务和管理工作,落实完善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权益维护等政策。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加大排查化解力度,及时有效地处置群体性事件。进一步探索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加快将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实施范围推广到水利、电力等行业。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力争年底前在经济发达的县(市、区)建立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的组织体系和监管制度,其他县初步建立实施网格化管理框架。进一步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加大办案力度,突出案件调解工作,加快劳动仲裁实体化建设步伐。
附件:全市2010年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一○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全市201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人
地区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
培养高技能人才人数
新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新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新增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其中:
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
其中:培养新技师人数
全市
7.7
1.54
0.53
1.09
0.24
9.5
8.5
67.8
8
市本级
0.635
0.15
0.85
0.75
10
0.45
鹿城区
1.9
0.42
0.227
0.03
0.01
0.9
1
6
0.9
龙湾区
0.7
0.095
0.025
0.015
0.005
0.9
0.62
6
0.5
瓯海区
0.8
0.095
0.03
0.015
0.005
0.9
0.63
7.9
0.7
开发区
0.015
0.007
0.32
0.35
0.05
0.45
乐清市
1
0.195
0.028
0.1
0.015
1.2
1.25
5.6
0.9
瑞安市
1
0.195
0.04
0.1
0.015
1.2
1.35
10
1
永嘉县
0.7
0.145
0.04
0.05
0.008
1
0.8
5
1
洞头县
0.1
0.035
0.02
0.01
0.003
0.13
0.04
0.67
0.1
文成县
0.1
0.035
0.02
0.01
0.003
0.1
0.05
3.7
0.05
平阳县
0.6
0.145
0.04
0.05
0.008
0.95
0.7
4.7
1
泰顺县
0.1
0.035
0.02
0.01
0.003
0.1
0.06
1.48
0.05
苍南县
0.7
0.145
0.04
0.05
0.008
0.95
0.9
6.7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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