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重庆市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各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颁布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4-06-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重庆市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各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渝教招考〔2014〕17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招考机构,各在渝招生普通高校:

重庆市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各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已经重庆市2014年第二次招生考试专题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普通文、理类

(一)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文综四科成绩划定)

本科第一批555分

本科第二批507分

本科第三批466分

高职专科一段234分

高职专科二段160分

(二)理工类(按语文、数学、外语、理综四科成绩划定)

本科第一批514分

本科第二批455分

本科第三批422分

高职专科一段213分

高职专科二段150分

二、艺术类

(一)本科批(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四科成绩划定)

1.美术类365分

2.美术史论480分

3.音乐学(师范)355分

4.音乐理论355分

5.音乐非师范(音乐学、声乐、钢琴、器乐、通俗流行音乐)246分

6.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412分

7.播音与主持380分

8.表演(影视)330分

9.舞蹈类(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220分

(二)高职专科批(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划定)

1.美术类150分

2.音乐学(师范)217分

3.音乐非师范(音乐学、声乐、钢琴、器乐、通俗流行音乐)170分

4.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240分

5.播音与主持221分

6.表演(影视)200分

7.舞蹈类(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100分

8.对口高职艺术类106分

三、体育类

(一)本科第一批(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四科成绩划定)

文考成绩380分

体考成绩93分

(二)本科第二批(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四科成绩划定)

文考成绩361分

体考成绩84分

(三)高职专科批(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划定)

文考成绩200分

体考成绩80分

四、对口高职类

(一)对口高职本科(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划定)

1.机械加工类348分

2.计算机类234分

3.电子技术类263分

4.土建类360分

5.电子商务类333分

6.旅游类226分

7.会计类399分

8.服装设计与工艺类262分

9.教育类379分

(二)对口高职专科(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划定)

1.园林类123分

2.机械加工类100分

3.电气技术类183分

4.汽车类119分

5.计算机类128分

6.电子技术类108分

7.土建类100分

8.护理类200分

9.药剂类106分

10.电子商务类104分

11.旅游类124分

12.会计类218分

13.服装设计与工艺类107分

14.教育类248分

五、中职直升类

(一)非师范类专业合格,语文、数学两科总成绩不低于100分

(二)师范类专业合格,语文、数学两科总成绩不低于133分

备注:

1.普通文理类本科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四科计,满分750分;普通文理类专科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计,满分450分;对口高职类本科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计,满分550分,专业综合成绩优秀;对口高职专科以语文、数学两科计,满分400分,专业综合成绩合格及以上。

2.对口高职专科体育类无考生参考。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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