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5-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渝教高〔2013〕17号
各高等学校:
近来,发生的江苏省南京理工大学废弃实验室突发爆炸和上海复旦大学的投毒案,凸现一些高校对实验室危险物品的管理以及相关制度执行存在漏洞。为汲取这些事故的沉痛教训,坚决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大各级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特别是对实验室安全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监管,堵塞漏洞,排除隐患,确保安全,并做好有关事故的应急预案。
二、高校要按照国家各项实验室安全规定,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实验室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要配齐配好实验室相关条件设施,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
三、高校要强化实验室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教师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确保相关人员全面掌握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要对进行实验的学生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要加强对实验物品(特别是危险品和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购、运输、实验和回收处置等过程的规范管理,严格做好实验室的安全检疫工作。要确保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操作,对实验教学人员和学生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五、各高校要进一步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纳入工作考核,确保实验室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全面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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