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王仲万等16名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杜贤义、庞云忠群体“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王仲万等16名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杜贤义、庞云忠群体“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的决定
| 颁布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 | 文号:渝府发〔2015〕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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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6-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王仲万等16名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杜贤义、庞云忠群体“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的决定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1年以来,我市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他们一身正气、无私无畏,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时候,挺身而出,扶危救困,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曲英雄乐章,为深化平安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市政府决定,授予王仲万等10名同志、追授田磊等6名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授予杜贤义、庞云忠群体“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希望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的同志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新的贡献。同时,对英勇牺牲、被追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同志表示崇高的敬意和深切的缅怀。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为榜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树立社会新风尚、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而努力奋斗。
附件:重庆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名单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日
附件
重庆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名单
(共16名个人、1个群体,按姓氏笔画排列)
一、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10名)
王仲万重庆市梁平县和林镇蔡家村村民
王德元重庆市奉节县草堂镇石马村村民
刘万富重庆市云阳县黄石镇黄石社区居民
阳欧成四川省邻水县三古乡小河村村民
杨炼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街道泉外园社区居民
杨宝林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双寨村村民
秦凤廷重庆市石柱县下路镇红岩社区居民
诸雨明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街道鹅公岩社区居民
彭升权重庆市九龙坡区中梁山街道新政村村民
赖明鑫重庆市云阳县养鹿镇大同村村民
二、追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6名)
田磊生前系重庆市石柱县南宾中学学生
李泽勇生前系重庆市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驾驶员
吴邦彬生前系重庆市垫江县桂溪镇西湖社区居民
陈代文生前系重庆市涪陵区江东街道高石社区居民
周德燕(女)生前系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高青小学学生
谭俊生前系重庆市大足区国梁镇街村社区居民
三、授予“见义勇为先进群体”(1个)
杜贤义、庞云忠群体两人均系重庆市綦江区松藻煤电公司石壕煤矿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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