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璧山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颁布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璧山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渝府〔2015〕13号

璧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璧山区行政中心驻地迁移的请示》(璧山府文〔2015〕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璧山区人民政府驻地由璧城街道中山南路38号迁至璧城街道双星大道369号。驻地迁移后,区政府行政区域不变。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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