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大气污染防治与湖库整治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大气污染防治与湖库整治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 | 文号:渝府 〔2014〕 49号 |
|---|---|
| 颁布日期:2014-08-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大气污染防治与湖库整治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府〔2014〕49号
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大气污染防治与湖库整治重点工作方案》已经2014年4月17日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1日
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大气污染防治与湖库整治重点工作方案
为改善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按期完成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大气污染防治和湖库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3〕86号)、《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办好一批重点民生实事的通知》(渝委办〔2013〕48号)、《22件民生实事工作实施方案》(渝府办〔2013〕217号)和市政府与环境保护部签订的《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主要适用于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其中,燃煤及工业污染防治、湖库整治重点工作的范围扩大到对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空气质量和湖库水质有影响的城市发展新区部分区域。
二、工作目标
(一)大气污染防治目标。2014年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16天,同比增加10天;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4%。
(二)湖库整治目标。2014年,宝圣湖、民主湖、雷家桥水库、彩云湖、梅花山塘、化龙湖等20个湖库水质较2013年有所改善,溉澜溪水库、华岩水库、团结湖水库、迎龙湖水库、长凼子水库、白云水库等36个湖库水质稳中向好。2015年,上述56个湖库水质较2014年有所改善。
三、工作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主要内容。
以控制扬尘污染、燃煤及工业污染、交通污染为重点,强化综合防治措施。
1.控制扬尘污染。一是控制工地扬尘。督促3000余个施工工地严格按照《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2号)做好控尘工作,并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责令达不到控尘标准的施工企业停工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施工企业进行约谈并纳入企业违法违规“黑名单”。研究推进建筑施工扬尘排污费征收和临时排污许可工作。二是控制道路扬尘。新增高性能道路清扫保洁车70余台,落实运行经费,加大400余条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和冲洗力度。三是控制运输扬尘。推进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装置升级改造,新建带泥脏车入城洗车场,加强易撒漏物质运输环节和带泥脏车入城的联合执法检查,禁止车辆冒装抛撒和带泥入城。四是控制堆场扬尘。加强矿山、煤场、料堆、弃渣等堆场的执法检查,采取覆盖或绿化等有效措施,确保堆场或城市建成区裸露地防尘工作规范到位。五是加强扬尘监测和监控。加大对工地、道路扬尘的监测力度,并公布监测结果。逐步整合数字城管、工地及道路视频监控等平台资源,将扬尘监测和防控纳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控尘工作长效机制。
2.控制燃煤及工业污染。一是严格环境准入,建立环保负面清单。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特别是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要逐步实现“五个没有”,即,没有燃煤电厂,没有化工厂,没有水泥厂,没有燃煤锅炉,没有采石场、砖瓦窑及混凝土搅拌站。2014年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二是加大发电调度力度。优化电力企业发电调度排序,加大外购电、煤力度。三是加快燃煤锅炉改造。推动17家企业的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协调落实已实施和有条件实施改造企业的清洁能源指标。完善供气管道及配套设施,制定并落实清洁能源推广优惠政策。四是优化产业布局。关停重庆九龙火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神华国能集团重庆发电厂、重庆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南山工厂、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寸滩分厂、攀钢集团重庆钛业有限公司。关闭16家烧结砖瓦窑企业。关闭2家企业的6台小火电机组。完成纳入市政府环境污染安全隐患重点企业搬迁计划的12家企业搬迁。推进重庆远大印务有限公司迁出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按照“退二进三”政策鼓励其进入渝西地区发展。五是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重点控制火电厂、水泥厂、燃煤锅炉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并达到总量控制和排放标准要求。完成17台火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完成3家水泥企业生产线脱硝、除尘设施建设与改造。推动都市区功能核心区、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汽车涂装、石油化工、印刷包装、原料制药等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达标。完成18家工业企业废气深度治理,完成28家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粉(扬)尘治理。
3.控制交通污染。一是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在内环快速路以内区域及渝都大道(人和立交至双凤桥立交路段)实行黄标车全天禁行,开展排放超标车辆专项执法检查。全市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5.7万辆。二是实施货运车辆限时入城。推进货运场站外迁,在绕城高速公路出口匝道附近建设大型货运车辆等候区,禁止货运车辆不按货运通行证规定的时间、线路驶入限行区域。三是严格机动车辆环保准入和年审。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标准。未达到排放标准的新车,一律不予注册登记、不发放环保标志;未达到排放标准的在用机动车辆,不得通过年审、不得上路行驶、不予转入我市注册登记。四是强化机动车辆排气道路抽检。在绕城高速公路出口匝道和城市主要道路设置机动车辆排气抽检点,严禁排放超标车辆进入城市道路行驶。五是加强油品抽检和执法。对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300余座加油站开展拉网式检查,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行为。六是加快推进货运车、长途客运车、环卫保洁车以及政府公务车等车辆“油改气”,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和出租车一律使用清洁能源。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