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垫江县长龙乡黄沙乡设立长龙镇黄沙镇的批复

颁布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文号:渝府〔2014〕53号
颁布日期:2014-08-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垫江县长龙乡黄沙乡设立长龙镇黄沙镇的批复

垫江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撤销长龙乡黄沙乡设立长龙镇黄沙镇的请示》(垫江府文〔2014〕4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长龙乡,设立长龙镇。以原长龙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的长龙镇的行政区域。长龙镇人民政府驻龙腾路75号(原长龙乡人民政府驻地)。

二、同意撤销黄沙乡,设立黄沙镇。以原黄沙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的黄沙镇的行政区域。黄沙镇人民政府驻长红路148号(原黄沙乡人民政府驻地)。

调整后,垫江县共辖2个乡、23个镇。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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