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实施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2-11-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实施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渝办发〔2012〕31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实施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1月22日

重庆市实施2011―2020年妇女儿童

发展纲要(规划)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贯彻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重庆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重庆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全面推动重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对妇女儿童工作提出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

二、考核分值

本考核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分值为5分,采取扣分制办法考核。

三、考核工作步骤

(一)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及开展自查。

每年年初,各区县(自治县)妇儿工委和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根据实施纲要(规划)方案,提出年度工作计划,送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年底,各区县(自治县)妇儿工委、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认真对照妇女儿童纲要(规划)目标任务和指标要求,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纲要(规划)情况,开展年度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报送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二)督导抽查。

每年年底,市妇儿工委组织工作督导检查组,对各区县(自治县)妇儿工委和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形成书面督查意见。

(三)考核评估。

市妇儿工委成立考核评估工作组,以督导检查工作组的督查意见和各区县(自治县)妇儿工委、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提交的年度自查报告等材料为依据,结合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对各区县(自治县)和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日常工作的考核情况,提出考核评估意见。考核评估意见经市妇儿工委审定后,报送市政府目标考核办公室。

四、考核项目和分值计算办法

对区县(自治县)妇儿工委和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分别实行考核,采取100分制,并按比例换算为考核分值。具体考核项目见附件。

附件:1.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实施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工作考核项目及分值

2.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实施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工作考核项目及分值

附件1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实施2011―2020年

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工作考核项目及分值

项目内容分值完成情况

政府

重视

(15分)制定本地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将国家纲要与市级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3

明确领导责任,将纲要(规划)实施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及考核体系。3

纲要(规划)实施情况列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并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监督。3

落实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经费。3

落实妇儿工委办公室编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3

指标

任务

(55分)制定本地区推进纲要(规划)相关目标任务及重点工程的分年度计划。6

完成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年度指标任务。35

开展实施纲要(规划)专题调研、专题活动等。3

出台实施纲要(规划)政策和措施,推动妇女儿童工作创新,为妇女儿童办实事。5

开展本地区实施纲要(规划)监测评估,完成监测评估报告。6

监测

统计

(20分)专人负责监测统计,基础资料保存完整。4

数据统计完整准确,统计报表报送及时。10

开展分析研究,形成监测统计报告。6

日常

工作

(10分)接受督导检查,及时报送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自查报告。4

及时报送实施纲要(规划)工作信息和简报。2

及时完成文字、图片、音像等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2

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2

附件2

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实施2011―2020年

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工作考核项目及分值

项目内容分值完成情况

单位

重视

(15分)履行成员单位职责,将纲要(规划)责任目标任务纳入本系统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4

实施纲要(规划)工作绩效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所需经费列入本单位年度预算。5

明确领导责任,全面落实相关工作任务。3

落实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协调、联络纲要(规划)实施工作。3

指标

任务

(55分)制定本部门贯彻纲要(规划)实施方案,提出纲要(规划)责任目标任务及重点工程分年度推进计划。6

完成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年度计划指标项目。35

开展实施纲要(规划)专题调研、专题活动等。3

出台推进纲要(规划)重点目标任务的政策和措施,为妇女儿童办实事。5

开展本单位实施纲要(规划)监测评估,完成监测评估报告。6

监测

统计

(20分)专人负责监测统计,基础资料保存完整。4

数据统计完整准确,统计报表报送及时。10

开展分析研究,形成监测统计报告。6

日常

工作

(10分)接受督导检查,及时报送实施纲要(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自查报告。3

及时报送实施纲要(规划)工作信息和简报。2

及时完成文字、图片、音像等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3

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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