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渝办发〔2012〕8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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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3-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
渝办发〔2012〕8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承担的国家改革教育督导评估体制、创新职业教育“园校互动”办学模式、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产学研合作模式、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制定普通高中生均经费基本标准、探索政府收入统筹用于优先发展教育的办法、开展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等7个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培养什么人、怎么培养人作为重庆教育事业未来发展的根本大计,以解决教育民生为导向,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深化改革,大胆创新,全力抓好教育体制改革项目试点,建立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新体制和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着力解决重大现实问题。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的出发点,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作为检验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标准,从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努力破解教育体制难题。
――坚持统筹兼顾,确保改革有序推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坚持立足当前与兼顾长远相结合、综合改革与专项改革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改革创新。
――坚持因地制宜,鼓励探索试验。全市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教育体制改革的内在动力,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的新局面。
(三)总体目标。
到2012年,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的现代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构建督政、督学、监测三大体系;建成一批职业学校与产业对接,生产经营与技能人才互动,资源共享、校企融合的创新型职业教育示范区;建立产学研协调互利的长效机制,提高高等教育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创新教师教育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机制,建立健全“公招”、“双选”相结合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制度,试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用”的教师管理体制,建立农村中小学引进优秀人才机制;建立合格普通高中学生培养成本测算模型,动态制定培养成本标准,建立成本分担机制;明确全市各级政府对各级各类教育经费投入保障责任,建立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制定出台政府有关收入统筹用于支持教育的措施和办法;初步建立起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口流动趋势的公共基础教育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城乡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规范+特色”发展、学生“合格+特长”发展。
二、推进教育督导评估体制改革,提高教育督导水平
(一)设置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加快成立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育督导委),作为非常设协调机构,由分管教育的副市长担任教育督导委主任,市教委主任担任教育督导委常务副主任,市政府有关部门联系教育工作的负责人为教育督导委成员。教育督导委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督导工作。
(二)完善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制定《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建立委托评估制度,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片区督导、结果公告、公众参与、限期整改、考核奖惩和督导问责等制度。
(三)强化教育督导评估队伍建设。构建区县督导、片区督导和学校督导网络体系,合理配备专职督学和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人员。创新督学管理机制,完善督学聘用办法,建立督学委派制度和督学责任区制度。建立督学资格、职级和培训制度,实施教育督导干部全员培训计划,加强教育督导评估队伍建设,促进督导评估队伍专业化发展,提高督导评估工作水平。
(四)构建督政、督学、监测三大体系。坚持督政与督学结合,监督与指导结合。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强区强县督导评估,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检查。强化对市级职能部门、区县(自治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督导检查,探索建立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建立健全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制定评估监测质量标准,实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
三、推进职业教育“园校互动”办学模式改革,实现职业学校与工厂企业融合办学
(一)做好布局规划。根据我市工业园区布局,按照“统筹、集中、高效”的原则,做好与产业部门编制的工业园区规划的对接,通过“办校入园、引厂入校”,建设一批对接产业的职业学校,形成园校互动、资源共享、校企融合的创新型职业教育示范区。到2012年,建设16个职教园区,进入园区的中职学校达到120所以上。
(二)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产教对话和融合的一体化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教育与行业合作、学校与企业共同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机制。支持职业教育园区探索一体化管理模式,推进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实行“厂校合一、校企合一”,提高职业教育借助产业发展和助推产业发展的能力,实现教育资源与经济要素互动发展。
(三)完善配套政策。通过加强指导、完善配套政策,为职业教育园区出台经费投入、项目支持、税费优惠等配套政策。按照政府职能分工,由人力社保部门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参与,积极开展行业人力资源预测,制定行业职业培训规划,指导行业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鼓励区县(自治县)政府为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制定鼓励性政策和招商引资政策,为园区实现教育资源与经济要素集合发展提供优质环境。
(四)突出改革成效。以职业教育园区为依托,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职业教育与工业园区互动发展,推进职业学校与工厂企业融合办学。大力推进教室、教材、教法、学制、专业、管理“六大创新”,优化基础能力、学习成本、教学质量、教育体系、学生就业“五大要素”,改革办学、培养、教学、评价“四大模式”,提高学生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继续学习能力,促进民生改善和区域产业发展。
(五)增加经费投入。将职业教育园区建设纳入教育事业年度预算,积极争取教育部、财政部对职业教育园区建设给予专项补助。鼓励工业园区将技改资金用于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引导区县(自治县)政府制定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园区的政策,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通过政府投入、银行贷款、市场运作、社会捐赠、学校或企业自筹、设备租赁等多种方式,筹措园区建设经费30亿元。
四、推进高校与行业企业产学研合作模式创新,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一)优化完善产学研合作的政策制度。分析评估西部地区特别是全市已有的地方高校与行业、企业产学研合作模式,各种实质性与非实质性合作的经验、教训、困难和障碍,探索设计地方政府支持产学研合作的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制定政府支持产学研合作的学科专业审批、企业师资资格认定、财政税收支持、责任权利明晰、合作实体审批注册、资源投入保障等政策,努力营造推进产学研合作的社会舆论环境、容纳环境和支持环境。
(二)创新产学研合作办学模式。探索不同类型高校与不同属性、规模和水平的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之间产学研合作的特点与规律,实现校内外教育资源的共享和利用。建立适合不同学科专业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多样化校企合作模式。探索成立股份制合作办学实体,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项目,形成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进一步拓展与西部高校和境外高水平大学及在西部拓展业务的跨国公司的产学研合作领域和合作方式,与西部高校深度开展教学科研合作。建立高校教师及相关企业人员出国培训学习制度,培养高校产学研合作的骨干。
(三)建立产学研协调合作的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地方政府、行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方参与的产学研联盟,明确全市各级政府及参与产学研合作的高校、企业与“联盟”的关系。改革高校教师培养和使用机制,形成高校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的人员互动机制。制定参与校企合作的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办法,建立高校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公共平台和设施的共享机制,创新高校与行业、科研院所互利共赢的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模式。建立支撑产学研联盟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互动机制、互利机制、控险机制等长效机制,提高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五、推进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机制改革,提升农村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一)创新农村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实行师范生半年教学实践制度,实施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建立教师网络研修资源联盟,实现教师教育职前职后培训一体化,全面提高农村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
(二)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提高农村学校编制标准,实行教师招聘“双选”、“公招”双管齐下,实施市级“特岗计划”,满足农村地区教育教学需要。
(三)创新农村学校引才机制。建立农村学校引进优秀人才的机制,继续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审倾斜政策,建立农村学校教师特聘岗位,探索吸引优秀教师扎根农村、投身教育的引才机制。
(四)创新农村教师管理机制。探索建立起“政事分开、县管校用、流动有序、政府监管”的教师管理、流动新机制,逐步推行县管校用机制。
六、推进普通高中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制定,促进区域普通高中学校协调发展
(一)建立成本分担机制模型。用2年时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合格学生培养成本测算分担机制模型。2011年完成普通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的制定,为建立合格普通高中学生培养成本测算模型提供实证依据。2012年,在完成分担机制模型基础上,出台普通高中生均经费基本标准。
(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完善师资配置政策,提高并规范教师待遇,推进普通高中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改革和办学条件的标准化,实行学校消耗的定额化和货币化,实现普通高中学校维持基本运转各项支出的标准化。
(三)完善教育投入分配机制。建立向“两翼”地区普通高中学校倾斜的财政投入扶持长效机制,实现全市各区域普通高中学校协调发展。
七、推进探索政府收入统筹用于支持教育的办法,完善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投入机制
(一)加大教育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坚持把教育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予以优先保障,政府从预算内和预算外、预算和决算、中央决算和地方决算等方面保障教育经费投入,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十二五”期间,市级财政教育经费投入占财政经常性收入的比例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财政性教育投入占GDP比例保持4%。
(二)健全各类教育经费投入体制。义务教育阶段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学前教育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体制。普通高中教育实行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投入为辅的体制。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等多渠道筹集经费的体制。高等教育实行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的体制。继续教育实行政府和单位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体制。
(三)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超收按不低于年初预算比例用于教育。做好地方教育附加征收工作。保持城市建设配套费用于教育事业的比例。在每年政府统筹基本建设资金中切块用于教育,土地出让等政府收入按一定比例用于教育。制定教育相关税费减免实施办法,加大教育投入。
(四)加强教育经费监督管理。建立责权一致,事权、财权相统一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科学化、民主化、精细化教育经费管理体制机制。在高等学校试行总会计师制度。强化审计监督,完善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和审计制度,强化重大建设项目和经费使用全过程监督。
八、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提高基础教育整体水平
(一)以“普及普惠”为重点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完善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建立以区县(自治县)为主、区县(自治县)和乡镇(街道)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原则,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新增乡镇中心幼儿园700所,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办好乡村幼儿园(班)。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资助试点。印发《重庆市学前教育条例》。
(二)以“优质均衡”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改革。试行适龄儿童少年凭《义务教育卡》在区域内免费入学制度。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促进城乡学校校舍条件、设备设施、教师队伍等均衡配置。完善农村教师补充、培养培训机制。逐步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全部分配到初中学校。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区县(自治县)督导评估认定。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实施条例》。
(三)以“促进公平”为重点推进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改革。建立“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家庭配合、社会参与”的流动人口子女培养关爱机制。实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行动计划,采取代理家长、亲情室、托管中心等多种措施,保障留守儿童健康茁壮成长。实施学生“蛋奶工程”,为非寄宿贫困生提供“爱心午餐”,改善流动人口子女营养状况。
(四)以“特色多样”为重点推进普通高中改革。稳步推进普通高中办学体制、办学模式、课程设置、教育机会、学习年限、学习方式等多样化改革。鼓励创建特色高中。普通高中与高等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实施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引导优质普通高中举办网上学校,为学生提供多元成长路径。
(五)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施“行动德育”工程,推行以体育、音乐、哲学和情感教育为重点的素质教育模式。实施中小学特色发展计划。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体系。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公告和问责制度。实施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推进普通高中学校捆绑发展工作,加快提升城乡基础教育质量。
九、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重庆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委。各区县(自治县)、高等学校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把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改革试点工作措施,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大力支持,形成推进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强大合力。区县(自治县)、高等学校要建立“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部门责任,定期研究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推进试点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三)加强经费保障。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和学校自筹为辅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经费保障机制。各试点单位统筹各级投入及资金,确保试点项目顺利实施。
(四)加强督查指导。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评估。按照试点阶段计划开展跟踪调研,对试点实施过程进行指导,对试点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深入分析和预测,避免试点工作出现大的偏差和失误。
(五)加强宣传推广。教育体制改革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参与改革、投身改革。要加强政策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教育体制改革的良好氛围。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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