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信息产业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渝办发〔2010〕334号
颁布日期:2010-11-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信息产业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的通知

渝办发〔2010〕33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信息产业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确保信息产业重大项目顺利实施,推动我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信息产业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陆续引进惠普、富士康、宏碁、广达、英业达等信息产业企业,100多家配套企业顺势跟进,我市信息产业用工需求迅猛增长。充分利用市内外尤其是我市“两翼”地区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信息产业用工需求,有利于促进我市信息产业加快发展,有利于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有利于助推“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意义重大。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信息产业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市场手段,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我市信息产业人力资源保障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未来5年,协助信息产业企业招工30万人以上。其中,2011年协助信息产业企业招工10万人、储备10万人以上。招工目标任务根据信息产业企业用工需求,适时进行调整。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市政府有关部门统筹考虑全市人力资源供求状况,科学编制全市信息产业5年用工计划,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全市各地将信息产业人力资源保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宏观调控。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市场手段,调整劳务输出战略和职业教育结构,搭建供求对接平台,使农村富余劳动力和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重点保障市内信息产业用工需求。

――市场调节。制定落实鼓励性的政策措施,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内在机制的调节作用,引导本市城乡劳动者和周边地区青壮年劳动力到我市信息产业企业就业。

三、大力加强校企合作

由市教委牵头,从2011年开始每年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规模扩大到20万人以上,并相应调整专业结构、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继续完善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与信息产业企业合作平台。明确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输送学生到信息产业企业教学实践、顶岗实习、正式就业的责任。允许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二年级学生到我市信息产业企业进行教学实践。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三年级学生原则上在市内企业顶岗实习。

四、多渠道挖掘人力资源潜力

(一)实施“输送工程”。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要根据各信息产业企业用工计划统筹考虑,建立完善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与企业的对口输送制度。制定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和引导城乡劳动者到我市信息产业企业就业,重点开发“两翼”地区人力资源。

(二)实施“储备工程”。根据我市信息产业企业用工需求,在我市各地重点是“两翼”地区建立“信息产业培训基地”,由市人力社保局、市经济信息委和企业组织开展信息产业预备制培训,实行定点培训、定向就业。

(三)实施“回引外引工程”。依托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驻外劳务办事机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积极引导市外重庆籍青壮年务工人员到我市信息产业企业就业。逐步加强与周边省市的劳务合作,引导周边省市的青壮年劳动力到我市信息产业企业工作。

(四)加强服务工作。在全市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设立信息产业企业招聘专区,在人力资源市场网等专业招聘网站开辟信息产业企业招工信息专栏,举办信息产业企业专场招聘会,帮助信息产业企业招工。由沙坪坝区政府、江北区政府和重庆西永微电园公司、重庆保税港区管委会负责,努力改善信息产业企业所在地的交通、住房、医院和文化娱乐等基础设施条件。

五、制定落实信息产业就业优惠政策

(一)加大对职业学校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补贴力度。对输送学生到市内信息产业企业正式就业的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定向就业补贴。将“雨露计划”贫困学生在校培训时间缩短为2个月以内,剩余培训时间到信息产业企业进行教学实践,培训费用按学生培训时间结算,并按照定向就业补贴政策对学校进行补助。对介绍劳动者到信息产业企业就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驻外劳务办事机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按照200元/人的标准给予定向招聘补贴。

(二)加大对实习、培训、就业人员的补贴力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二年级学生到信息产业企业进行教学实践期间,继续享受资助政策。对城乡劳动者参加信息产业定点定向预备制培训的,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参加“雨露计划”培训并到信息产业企业工作的建卡贫困户学生,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加大专项资金保障力度。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移民局、市扶贫办等部门管理的培训就业资金和信息产业发展资金重点用于促进信息产业人力资源保障工作,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六、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大力宣传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引导信息产业企业根据市场规律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提供应有的社会保障,创造良好的用工环境,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帮助信息产业企业建立健全群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七、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一)强化工作责任。建立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市扶贫办、市政府督查室、市总工会、团市委、重庆保税港区管委会和重庆西永微电园公司等单位组成的信息产业人力资源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人力社保局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招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各司其职、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各区县(自治县)要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确保按时完成信息产业人力资源保障工作任务。

(二)建立目标考核体系。市里将信息产业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纳入区县(自治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业绩考核,年初下达信息产业人力资源保障目标任务,定期通报任务完成情况,年终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奖励。根据向信息产业企业输送学生人数多少,对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进行监督考核和资金补助。根据是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对企业用工行为进行检查。考核检查办法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等部门制定。

(三)加强督查检查。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信息产业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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