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法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7-12-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法

发布时间:2007-12-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弥补政务信息公开不足,方便群众获得政务信息,根据《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派出机构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以下简称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务信息,是指政府部门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得或拥有的、依照本办法应当公开发布的文件、数据、图表、程序、条件、标准、要求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是指各单位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公开符合公开条件的政务信息的活动。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申请人,是指依法享有向各部门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权利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六条七台河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政府部门办公室是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第二章公开范围

第七条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公开后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信息外,申请人均可以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向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政府部门办公室提出申请。

第三章申请程序

第八条申请人要求获得政府信息,可以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等方式或电子邮件向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采取书面方式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口头申请方式申请。

第九条公民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它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同时提供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第十条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七台河市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内容要真实有效,表意明确,否则不予受理。申请表可向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通过中国七台河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申请表。

(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相应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三)当场申请。申请人可到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

第四章申请答复

第十一条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申请进行登记后,批转到相关政府部门办理,部门对申请内容是否应予公开进行审核后,应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报送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政府部门办公室接到申请后,要按本办法规定及时办理。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及时提供或告知申请人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三)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拥有该信息的机关及联系方式。

(四)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五)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正申请内容。

第十二条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能答复的立即答复,不能马上答复的,要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做出书面答复。因信息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将答复期限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有权获得相关资料、档案的复印件。政府部门依据本办法提供政府信息,可以依法向其收取实际发生的打印、复制、邮寄、递送资料等成本费用。经济特别困难的公民,经申请可以减免上述费用。对阅读有困难的残疾人、文盲申请人等,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政府部门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令整改,予以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由监察机关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对申请人隐瞒、不提供或不及时提供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提供不真实的政府信息的。

(三)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提供不应当提供的政府信息的。

第十五条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政务信息公开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公众对各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工作的投诉和监督,对部门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七台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政务公开申请表

信息公开申请表

民姓名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传真

织名称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联系人

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传真

况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邮寄□电子□传真□自行领取□电话告知

说明:1、申请人应该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内容要真实有效。个人提出申

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它组织提出申请

时,请同时提供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承办单位要认真办理答复,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要向申请人说

明有关政策和法律依据;

3、此表可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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