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开展“教育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开展“教育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7-04-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铁政发[2007]200713号
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开展“教育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铁岭市开展“教育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铁岭市开展“教育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教育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铁岭进程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作用,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起开展“教育年”活动。为切实落实“教育年”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建设新铁岭大铁岭和《铁岭市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要求,到2010年底,全市教育工作要达到以下目标:
——义务教育“两类新三片”普九工作按规划要求达标;
——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力争达到3.5万人,与普通高中在校生比例大体相当,每万人口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达到116人,在巩固五所省级标准化职教中心的基础上,争创两所国家级标准化职教中心、一所国家级高职示范院(校);
——每个乡(镇)培育一所标准化的省级或市级示范性中心幼儿园,幼儿入园率基本达到100%,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达到80%;
——高等教育对外交流进一步发展,办学水平、办学层次进一步提高;
——小学和幼儿园具有专科、初中具有本科学历的教师分别达到70%,其中农村达到60%,普通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进修硕士课程的教师达到40%,打造名师、名校长,名校共200名(所);
——当年出现的危房当年消灭,计划改造危房20至25万平方米。每个乡(镇)建设一所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共建设89所;
——完成涵盖从幼儿园到高校体系完备的新区教育园区建设工作;
——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资源库总量达到1024G,多媒体进入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教室的比例达到50%左右,城镇中小学、90%的农村初中、80%的农村中心校、50%的村级小学教育装备专用室的数量、面积,仪器、图书配备等要达到省“十一五”规划标准;
——按照标准,全市建设省市级“校园环境艺术化”先进学校100所,校园文化、校园绿化合格率达到100%;
——建成全社会捐资助教、扶困助学体系,保证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通过开展“教育年”活动,全市教育工作要实现五个新变化,即全社会对教育的关切度要有新变化;各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力度要有新变化;校园面貌改观要有新变化;师资队伍素质提高要有新变化;学生身心素质和升学就业理念要有新变化。
二、2007年实施“九大工程”主要内容
(一)危房改造和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
按照当年出现的危房当年消灭的总体要求,计划改造D级危房5.2万平方米,新建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1O所,市政府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分别予以奖励。2008—2010年再建设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5O所,完成“十一五”工作目标。开展标准化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创建工作,每个县(市)区至少创建一所。
(二)新区教育园区建设工程
铁岭县政府和市教育局要组织实施好铁岭县高中搬迁新区工作。在原凡河中学基础上建设一所占地6万平方米(90亩)、建筑面积总计2.8万平方米的城区标准化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筹建一所占地7500平方米、建筑面积总计3000平方米的标准化幼儿园市劳动保障局要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加快建设铁岭市技师学院。各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温州客商创办民办高职院校要做好铁岭师专搬迁新城区北,充分论证工作。待条件成熟后,立项并开工建设一期工程。
(三)义务教育“两类新三片”规划达标工程
各县(市)、区政府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实抓好,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推进由我市首创的辽宁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五大工程之一的“春晓工程”向纵深发展,积极创建“示范村小”和“无薄弱村小乡镇”,从源头上抓好新一轮“普九”工作。铁岭县、开原市、调兵山市、银州区、铁岭经济开发区等5个县(市)区要达到省规定的“普九”提高水平标准,昌图县、西丰县、清河区等3个县(区)要达到省规定的“普九”巩固水平标准。按照评估标准要求,全市要进一步加强教育装备建设一,加大对教育装备的投入力度,确保“两类新三片”“普九”工作如期达标。市县政府要设立教育装备专项引导资金。
(四)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召开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出台《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培育和建设全市职业教育基地;争创一所国家级标准化职教中心、一所国家级高职示范院(校);通过校企、校校合作办学等多种形式、渠道,结合新城区建设,在全市重点建设装备制造业、信息技术业、生态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等4个示范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充分利用铁岭市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的现有资源,建成市级职成教信息网,并与省联网;实行职业教育预科生制度,在全市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每年培训青年技工200人;加强招生工作,在全市农村初中建立中职预备班,设立中职招生奖励专项资金加强就业指导工作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职业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按2.5%提取;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农村成人教育经费定额按年人均1元的标准,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五)现代远程教育工程
各县(市)区要建立现代远程教育研发管理机构,各级政府要将现代远程教育的运行及维护费用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本地区教育费附加的10%要专项用于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的资源开发、管理与使用工作。铁岭县、开原市、昌图县、西丰县要通过远程教育工程国家级验收。完成调兵山市远程教育设备的调试及开通工作。争取银州区、清河区、铁岭经济开发区进入国家远程教育工程支持范围。按照多媒体进入每个教室的校园信息化要求,计划列专项资金,为每所市直院校各建设一个多媒体教室,各县(市)区财政也要设立专项资金,为乡(镇)中心校以上的学校建设多媒体教室。
(六)和谐校园建设工程
在普遍实施的基础上,建设省级“校园环境艺术化”先进学校4所,市级15所,市、县两级政府要将此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以建设树木与学生互为寓意的校园绿化、随处可映入眼帘的校园文化为目标,全市80%的学校(含村小)完成统一规范化的绿化任务,教育部门和林业部门要制定绿化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县政府和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要依法落实学校安全经费,保障校园安全。农村中小学接送学生车辆要做到统一标识、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确保学生安全乘车。建立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协调工作机制,教育、公安、建委、环保、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监、城市综合执法、消防等部门要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学校的食品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实施好校园“阳光工程”,按照有关规定,取缔校园周边的网吧、歌厅、饮食摊床等场所;大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创建率达到100%。围绕新课程改革,切实加强德育工作,有效增强学生的自信心、自主创新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合作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升学、就业理念,努力造就能够担当现代化建设重任的劳动者和接班人。开展读书活动,提高学生的思想修养和
文化品味。建设和谐民主的师生关系。
(七)教师素质提高工程
开展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做好72对帮扶对子的帮扶工作,鼓励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结成对子;城镇学校要派出教学经验丰富、事业心强的干部、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时间为一年,农村学校要选派积极上进、有培养前途的年轻教师到城镇学校跟岗学习、进修提高;新安置到城镇的应届毕业生应到农村学校支教两年;到农村支教的干部教师享受适当的生活补助,每人每月补助300至500元,实报实销两次往返差旅费。充分发挥教师进修院校“两个基地、五个中心”的作用,到2007年底,有1至2所县级教师进修学校达到“省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标准。做好骨干教师和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工作,以强化师德、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提高实施新课程改革的能力为核心,开展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各县(市)、区政府要科学安排、合理使用教师编制,解决农村、偏远地区教师短缺和师范类大学毕业生录用问题,两年内彻底解决自用教师问题;同时各级编制部门要根据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扩招情况,及时按年度核准配齐编制,满足学校实际教育教学需求。切实开展“三名”活动,全市要打造出名师3O名,名校1O所,名校长1O名。市县两级政府要将上述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
(八)捐资助教工程
各级政府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尊师重教、扶困助学的积极性,通过召开知名企业家捐资助学座谈会、公开捐助账号等形式为社会各界捐资助学、回报社会搭建平台。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树碑立传”,感召后人。继续对25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两免三补”(免学费、杂费,补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所需资金由省、市、县按6:2:2的比例及时足额拨付。完成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特殊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资助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和当年考入大学的家庭特困学生就学;建立职业院校贫困家庭子女援助制度,高校扶困助学资金要纳入国家助学贷款体系;高度重视对家庭贫困教师的援助工作。
(九)高等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工程
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交流活动,促进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继续做好与辽宁师范大学联办本科专业工作,实施与美国尔班纳大学和班尼迪克大学的合作办学工作,按照协议规定,做好专升本、硕博培养、师资培训工作,推进双方合作与交流向纵深发展。利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强化高校英语听、说能力培养,为学生出国留学打好语言基础。继续与新加坡国立大学专业继续教育学院合作开展师训和干训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和谐社会,教育优先。全市开展“教育年”活动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实现科教兴市。为此,各级政府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关心、支持“教育年”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对“教育年”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张竞强任组长,常务副市长袁卫亮、副市长胡俊波任副组长,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铁岭市开展“教育年”活动领导小组。各县(市)区要倍加珍惜开展“教育年”活动的机遇,谋划好本地区的“教育年”活动,落实好各项政策;要成立以县(市)、区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教育年”活动的领导、协调、组织工作;要根据本实施方案,以“创新”和“突破”为着力点,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体现地域特色的实施方案。
(二)落实责任,加强合作。各级政府要依法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为辅的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教育经费实现“三个增长”;要加大教育费附加征收力度,确保足额征收,确保教育费附加发挥最大效益。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加大投入力度,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用于开展“教育年”活动。财政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好各项工程建设资金以及各类专项经费,该纳入预算的坚决纳入预算,该划拨的按时足额划拨;发展改革委要重点做好基建工程立项、规划和向上争取资金工作;教育部门要做好各项工程具体实施的组织、监督、反馈和协调工作;综治、公安、建委、环保、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监、城市综合执法、消防等部门要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林业部门要配合教育部门抓好校园绿化工作;市直机关工委要动员市直单位做好包扶学校的帮扶工作。总之,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合作,为“教育年”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最大的支持。
(三)以人为本,依法治教。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各级政府要结合“五五”普法,加大对《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辽宁省学校安全条例》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宪法》、《预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教育内容的宣传和贯彻力度,使各项教育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积极学习并自觉执行各项教育法律法规的良好局面,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教。
(四)加强考核,奖惩并举。要将实施“教育年”活动工作情况纳入到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党政目标考核体系之中,作为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政府为本地区开展“教育年”活动的责任主体,“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要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对因工作不力、决策失当造成重大影响,阻碍全市工作进程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追究责任。市政府督查室要适时会同各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教育年”活动专项督察,确保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今年年底,市政府将召开专门会议,总结表彰开展“教育年”活动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要共同关注、支持“教育年”活动,使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和共同行动。各新闻媒体要对“教育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报道。铁岭日报社、铁岭电视台、铁岭电台要开设专栏,报道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多角度、多侧面宣传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并对“教育年”活动实施情况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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