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11-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温政办〔2006〕204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温州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温州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
实施方案
为依法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7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和“和馨行动”,进一步推动我市企业更好地遵守《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完善企业民主管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建立劳动关系双方自主调节、政府依法调控的和谐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建立健全企业诚信体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护、调动和发挥好企业经营者与职工双方积极性,依法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实现“共建和谐社会、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劳企双赢”的目标。
二、基本内容
(一)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企业规范诚信用工和劳动者诚信务工。企业依法与职工(包括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无违约现象发生;依法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按规定通过平等协商,及时签订或续签集体合同。
(二)认真执行《劳动法》规定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保障职工健康。
(三)认真执行最低工资制度,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规定支付超时加班加点工资。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并签订工资协议;同时,应建立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提高而逐步增长的分配机制。
(四)企业和职工依法参加各类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健全企业后勤生活保障制度,企业后勤服务(包括职工食堂、职工宿舍、职工俱乐部等)比较完善。
(六)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安全生产的基层组织、基础管理、基本功“三基”工作扎实。
(七)落实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做好涉及企业劳动关系矛盾的预警、预报工作,将企业劳动关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制度,依法调处劳动争议,无职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
(八)健全工会组织,依法拨缴工会经费。建立工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的机制,积极参与“安康杯”竞赛,开展适合本企业特点的劳动竞赛和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工会工作达到规范化要求。
(九)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制度,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
(十)建立职工培训制度,加强职工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和用好培训教育经费;健全文体活动设施,开展经常性的职工文体活动,满足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
各地可根据以上内容,结合当地实际,对创建活动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
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总工会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并参照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标准(详见附件),制定可操作的考核评价办法。企业出现以下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非法使用童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各县(市、区)要于11月20日前将“创建活动”方案报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8827319)。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06年10月底至11月上旬)。各县(市、区)要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广泛发动和动员企业参与“创建活动”。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使广大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督促企业按照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创建活动”的工作要求,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问题,把“创建活动”作为企业诚信经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效载体。2006年参加“创建活动”的规模以上企业原则上不少于70%,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范围,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扩大。
(二)自评申报阶段(2006年12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落实各项保障职工权益的措施,对照考核评价标准先进行自查自评。企业自评由企业、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其中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人数不少于2/3)。自评结果应按照厂务公开的要求进行公示或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后,向各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三)检查审核阶段(2007年2月中旬前完成)。各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人员组成检查组,对申报的企业进行抽查,对有群众举报的企业,要逐一检查核实。
(四)公示阶段(2007年3月底前完成)。对审核后经各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评定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必须在县(市、区)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推荐产生,并由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示。
(五)通报命名阶段(2007年4月至5月)。“创建活动”结果由县(市、区)向社会公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分别由市、县(市、区)授予称号。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原则上每两年评选表彰1次,由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授予“温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
“创建活动”的结果将作为今后评定(授予)文明单位(企业)、诚信企业、模范集体和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以及推荐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省模范集体和省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之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如发生一票否决情况的问题,由原授予单位(组织)取消其称号。
四、工作要求
(一)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创建活动”要公正合法,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工会法》要求;要实事求是,真实反映企业劳动关系、职工生活保障的现状,使“创建活动”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各地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氛围,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参与的积极性,组织企业踊跃参加“创建活动”。要从企业类型和企业规模的实际出发,逐步扩大企业参与的范围,完善“创建活动”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创建活动”。
(二)强化监管,督促整改。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创建活动”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劳动关系问题突出的企业,要加强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督促企业制订整改方案,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对有法不依、严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要严肃查处,责令整改。
(三)完善机制,注重实效。要把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贯穿于“创建活动”全过程,通过鼓励先进、督促后进,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和企业健康发展。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创建活动”的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创建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各县(市、区)要注重“创建活动”的实际效果,把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贯穿于“创建活动”和“和馨行动”的全过程;通过鼓励先进,督促后进,建立起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的长效机制,形成劳企“双赢”的良好局面。
附件:温州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标准
附件
温州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标准
序号
项目
内容
自查执行情况
自查分
考核分
1
工
作
作
用
发
挥
好
26
分
1.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及其相应的组织,由企业支付工资的人员入会率在70%(不含本数)以下不计分,70-79.9%的计1分、80-89.9%的计3分、90%以上的计5分(5分)。
企业职工人数:
已入会人数:
单位入会率:
2.企业依法拨缴工会经费(5分)。
全年上缴工会经费数额:
元
3.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制度落实(5分)。
今年职代会召开日期:
月日
4.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健全,制定程序、内容合法,并向职工公布(3分)。
是否向职工公布:
5.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成效明显(8分)。
参加职工人数:
2
法
律
法
规
执
行
好
26
分
1.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2分)。
每周职工休息天数:。
2.按月足额发放劳动者工资,且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的提高合理增长,按规定支付超时加班加点工资(8分)。
每月工资发放日期:日;
平均年工资增长率:%
是否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3.企业和职工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无欠缴社会保险费等现象,职工参保率在70%(不含本数)以下不计分,70-79.9%的计4分、80-89.9%的计6分、90%以上的计8分(8分)。
养老保险参保率%
医疗保险参保率%
工伤保险参保率%
失业保险参保率%
生育保险参保率%
4.企业工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2分)。
企业工会是否能主动参与: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和职业卫生台帐制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安全生产的基层组织、基础管理、基本功等“三基”工作扎实(3分)。
是否已建立台帐:
6.依法维护女职工特殊利益和未成年职工合法权益(3分)。
女职工的特殊权益是否得到保护:
3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好
33
分
1.企业依法与由其支付工资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在80%(不含本数)以下不计分,80-89.9%的计5分、90-94.9%的计6分、95%以上的计8分(8分)。
应签订数
实际签订数
签订率:
2.劳动合同内容全面、合法,程序到位,劳动合同签订、续订、解除和终止等各个环节管理完善,无违约现象(5分)。
是否严格执行劳动合同签约内容:
3.依法推行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的内容合法、程序规范、续签及时(3分)。
集体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是否及时续签:
是否向职工公示:。
4.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签订工资协议,每年进行1次工资集体协商(3分)。
工资集体协议签订日期:
年月日;
是否每年进行1次平等协商:
是否向职工公示:
5.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努力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4分)。
是否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及报告制度:
6.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制度,依法及时调解处理劳动争议(5分)。
是否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制度:
已调解处理劳动争议次数:
7.职工没有因其劳动权益受侵犯而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无劳动保障监督部门立案查处的案件(5分)。
案件数:
4
生
活
文
化
建
设
好
15
分
1.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富有成效(3分)。
职工技能培训次数:
参加培训职工数:
2.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将其中的70%用于一线职工培训教育(3分)。
是否按规定提取:;
全年用于一线职工培训金额:
3.有职工活动场所,经常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活跃职工业余生活(4分)。
是否有职工活动场所:
年开展活动次数:
4.重视职工生活保障工作,职工宿舍、食堂、浴室等设施落实,管理制度健全(5分)。
职工生活保障设施是否落实:
5
一
票
否
决
1.非法使用童工。
2.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重大急性职业中毒事件。
3.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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