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文号:宿政发〔2004〕148号
颁布日期:2004-09-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

宿政发〔2004〕1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已成为发展循环农业,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加大秸秆转化力度,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宿迁”,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就做好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立足生态,利用资源,充分认识加快秸秆转化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我市秸秆资源十分丰富,全市常年生产各类农作物秸秆近300万吨。但长期以来,农作物秸秆没有得到很好地利用,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仅40%左右,大多作为农民生活燃料或当废弃物随意遗弃,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而且污染环境,影响人民的身体健康。因此,因地制宜搞好秸秆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化害为利,保护生态环境,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一)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有利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秸秆过腹还田、食用菌基渣还田、沼气沼渣还田以及秸秆直接还田,不仅可以减少化肥施用量,增加土壤有机质,促进农业持续增产,还能从根本上解决焚烧、废弃秸秆等所带来的环境污染,有利于净化农村环境,实现家庭生活清洁化和农业生产无害化。

(二)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有利于发展农业产业化。利用秸秆生产食用菌和秸秆养畜,可以直接优化种养结构;利用秸秆发展密度板、编织、发电等将带动农村第二产业发展,加速农村工业化进程。同时,随着牛羊等草食家畜及食用菌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必将推动屠宰、肉类加工、皮革加工、食用菌收购、加工等产业的发展。

(三)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实现秸秆多次转化、多次升值,延长秸秆产业链,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秸秆打捆销售,可直接增加农民收入;秸秆直接还田、过腹还田和发展沼气还田,可节肥、节能、增产,增加农民收入;秸秆用于养畜、发展食用菌等可以实现转化增值;秸秆生产密度板、编织、气化供热,通过工业生产实现升值增效。

二、明确目标,狠抓关键,切实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以实现秸秆循环利用和转化升值为中心,以立足宿迁,放眼黄淮海农业区秸秆资源利用为目标,优化农村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逐步达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到2006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70%,基本实现田间不焚烧秸秆、农村不废弃秸秆;到201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基本实现农民生活不烧草,同时大量吸纳周边地区农作物秸秆资源,形成黄淮海农业区农作物秸秆转化中心。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重点落实十项措施:

(一)积极争取秸秆发电项目。充分利用省委、省政府扶持宿迁的契机,积极争取省政府尽早立项,尽快实施秸秆发电项目,加快我市秸秆的转化利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巩固发展秸秆编织。要充分利用我市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和丰富的秸秆资源,积极策应沿海沿江发达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内陆腹地转移的趋势,大力发展以家庭手工业为主的手工编织秸秆工艺品和机械化编织草帘、草包、草绳等,变废为宝,增加农民收入。沭阳等地要在发展杞柳编织的同时,积极引导农民发展稻麦等秸秆编织。

(三)大力发展秸秆生产密度板。充分利用我市木材加工业发达的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兴办秸秆生产密度板项目。同时积极引导和扶持现有企业加快技改,利用农作物秸秆生产密度板,增强我市木制品的市场竞争力。

(四)大力发展食用菌。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和我市农民种植食用菌的习惯,大力发展草菇、蘑菇等食用菌,加快稻麦等秸秆的转化利用,提高林地的综合利用率,实现林地短效和长效有机结合。

(五)大力发展草食畜禽,促进秸秆过腹还田。大力发展牛、羊、兔、鹅等草食畜禽,重点推广秸秆氨化、青贮、微贮技术,提高养分,改善适口性,缓解农牧争地矛盾,并将草食畜禽粪便再用于发展食用菌、沼气,实现能量循环再生,废弃物多次利用、多次升值。

(六)积极实施秸秆直接还田。重点推广反转灭茬机灭茬还田、超高茬麦套稻、稻套麦和秸秆覆盖保墒等技术,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结构,增强土壤供肥能力,提高土地产出率,促进农业良性生态循环。

(七)广泛发展户用沼气。重点推广强回流式沼气池,搞好草食畜禽粪便净化,生产优质能源和无害化肥料,实现家居生活清洁化和农业生产无害化。

(八)大力实施麦秸机械打捆。通过麦秸打捆机打捆,压缩麦秸体积,方便装御,节省运费,将秸秆作为工业原料出售。

(九)积极示范秸秆气化。秸秆气化,就是在一定温度和缺氧情况下,热解气化秸秆,形成可燃性气体,通过管道集中供应给用户燃气的技术。该项技术一次性投入大,但秸秆利用率高,清洁、安全、方便,是解决未来农村能源的主要途径,各地要积极示范。

(十)恢复发展秸秆堆肥。鼓励农民利用秸秆大积大造自然肥,制作无害化农家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

三、增加投入,强化扶持,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稳步开展

(一)加大投入力度。要切实加大对秸秆转化的财政投入力度,加快秸秆还田新机械以及沼气、秸秆气化等新技术的推广普及。要最大限度发挥好农业三项更新工程项目、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林业、农机专项资金、农村小型公益项目资金的作用,适当集中,重点倾斜。要以财政投入为导向,积极吸引社会各类资金投入,努力形成以财政资金为导向,“三资”投入为主体,金融信贷资本为依托的多元化投入格局。

(二)强化政策扶持。各级政府对从事与秸秆相关联产业的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和个人在税收、用电、用水及金融信贷等方面要予以重点扶持,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以利用秸秆发展种养业及沼气的单位和大户,优先给予项目资金扶持,对用秸秆转化物建立优质农产品基地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优先组织基地和产品的申报与认定认证。

(三)狠抓宣传培训。要综合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通谷易懂的形式,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力度,全力营造秸秆转化良好氛围。要搞好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会、典型带动等不同形式促进技术普及。各县(区)要以乡镇为单位制定培训计划,市直有关部门要抓紧培训教材的编印和培训教师的聘请,迅速在全市掀起秸秆综合利用知识的学习高潮。

四、加强领导,强化考核,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就是保护生态环境,就是增加农民收入的观念,健全组织,建立工作责任制,把秸秆转化列入重要议程。市里成立农作物秸秆转化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秸秆转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和乡镇(带村街道办)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强化对秸秆综合利用的组织领导。

(二)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责任制。市计划委负责秸秆发电和其它有关秸秆综合利用方面项目的申报与立项;农业、农机、林业等部门负责秸秆综合利用的培训和督查,并积极争取上级对口部门的项目扶持;农业开发部门要积极争取开发资金,积极实施秸秆直接还田;财政、税务、环保、科技、农行、农发行、供电等部门要抓紧制定扶持政策,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县(区)要迅速理清思路,把握重点,因地制宜,编制秸秆转化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快实施,确保成效。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区)的县(区)长作为秸秆综合利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第二责任人。各县(区)也要层层分解目标,责任到人,把秸秆综合利用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范围加强考核,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建立秸秆综合利用考核评比制度。市、县、乡每年要开展一次秸秆综合利用评比活动,评比表彰秸秆综合利用“标兵”或“大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不断鼓励和推动全民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宿迁市人民政府

二OO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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