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浙江省劳动局、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处关于转入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原宗教团体、教堂寺庙职工和宗教职业者工龄计算问题的补充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劳动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处 | 文号: |
|---|---|
| 颁布日期:1981-03-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浙江省劳动局、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处关于转入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原宗教团体、教堂寺庙职工和宗教职业者工龄计算问题的补充通知
浙劳薪(81)58号
浙宗字(81)5号
现对一九八一年二月二十七日浙宗字(81)2号、浙劳薪(81)51号《关于转入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原宗教团体、教堂寺庙职工、宗教职业者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中有关执行时间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我省执行的时间,对一九七八年六月前已按有关计算工龄规定办理的工资福利待遇一律不再变动。
一九八一年三月二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