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政府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3-08-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政府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延州政发〔2003〕1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局室,州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州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现将《州政府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县(市)、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实行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认识,加强信访工作的领导,使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要改进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增强责任感,提高工作自觉性,切实做好信访工作;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本县(市)、本部门的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明确和细化领导责任分工,在全州形成领导主动抓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明确分工,严格落实

各县(市)、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信访条例》、《吉林省信访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若干意见》(吉发〔2002〕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的意见》(吉办发〔1998〕18号)等有关规定,按照班子成员的分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要建立解决信访问题的应急措施和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要严肃信访责任追究制和首访责任制,抓好信访问题的处理及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信访问题。

三、履行职责,强化督导

各级信访部门要充分履行好职责,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努力做好修订和完善本县(市)、本部门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的服务工作;要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建立每月汇报制度,为领导处理信访问题、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服务。

二○○三年八月十四日

州政府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

(二○○三年八月八日)

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根据国家《信访条例》、《吉林省信访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若干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的意见》以及《州党政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州办发〔1999〕9号)精神,制定本责任制。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心人民群众的疾苦,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解决人民群众遇到的难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遵循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和吉林省《信访条例》,按照领导分工,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检查指导,严格督促落实,解决好信访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工作责任

建立并落实解决信访问题的应急措施和机制,认真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化解矛盾,切实解决问题;结合实际,对本系统的信访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检查、督促本系统信访问题的处理和落实工作;严肃信访责任追究制,落实首访责任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坚持依法行政,准确把握政策,把宣传政策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前提,做好人民群众的思想工作;主动、及时、稳妥地解决突发性信访事件,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群体访问题,建立起“三条线”工作机制。

第一条线:接待来访。由州信访部门明确来访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按照问题的性质,归口责任部门,及时通知有关县(市)、部门和单位处理。对情况复杂、处理难度较大的重大信访问题,及时报州政府分管领导。

第二条线:解决问题。根据州信访部门上报的情况,按照信访工作原则,由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与有关部门研究具体解决措施和办法。对复杂、重大、疑难的信访问题,必要时由分管副州长亲自接待处理。

第三条线:维护稳定。对违反《信访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冲击机关、阻塞交通、聚众滋事、暴力抗法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上访事件,由负责社会稳定工作的副州长协调处理。

四、责任分工

按照信访工作责任制,州政府领导对本系统出现的信访问题负全责。

州长金振吉

作为州政府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州信访工作负总责。

领导处理事关全局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和突发性事件,检查州政府领导信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督促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县(市)、各部门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

常务副州长李洁思

负责解决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下岗职工再就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集体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军转干部安置及待遇、金融体制改革、国债项目建设、国债资金管理以及其他分管工作等方面出现的信访问题。

副州长栾胜宽

负责解决林业资源保护、退耕还林、林业职工生产生活、农业结构调整、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有关“三农”问题的合同纠纷、农业企业职工生活、农民负担、国土资源开发、水利建设、城乡供水以及其他分管工作等方面出现的信访问题。

副州长隋清江

主管信访工作,对全州信访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总体协调、处理事关全局的信访问题以及突发性、群体性上访事件;推动信访各项工作和制度的落实;组织排查、梳理全州信访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对涉及有关县(市)和部门的信访案件进行指挥调度。

负责解决公安、司法、民政救济优抚安置、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族矛盾纠纷、残疾人问题、边境事务、社会治安和其他分管工作等方面出现的信访问题。

副州长金硕仁

负责解决教育、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改革、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学校食品安全和其他分管工作等方面出现的信访问题。

副州长张河哲

负责解决药品监督管理、医药安全、市场秩序、质量技术监督、粮食、供销、物资系统和其他分管工作等方面出现的信访问题。

副州长李晋修

负责解决城市建设管理、居民拆回迁安置、城市居民供热供水供气、交通运输管理、环境保护、各类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和其他分管工作等方面出现的信访问题。

副州长王晓东

负责解决国有企业改革、企业转制、科技体制改革、困难企业关闭破产、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其他分管工作等方面出现的信访问题。

副州长西门顺基

负责解决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涉外劳务纠纷、边境贸易和其他分管工作等方面出现的信访问题。

秘书长王福生

协助州长处理重大信访问题;协助副州长,协调副秘书长及相关部门处理州政府群体上访事件,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督促落实州政府有关信访问题。

负责解决分管工作中出现的信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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