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政协关于充分发挥驻镇高校作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建议案的通知
转发市政协关于充分发挥驻镇高校作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建议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7-01-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转发市政协关于充分发挥驻镇高校作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建议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市政协五届二十次常委会议通过了《关于充分发挥驻镇高校作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建议案》,该建议案经过充分调研,对驻镇高校在支持镇江自主创新中的作用现状、存在问题进行了客观、详尽的分析,对如何更好地发挥驻镇高校作用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建议对策,具有一定的高度和可操作性。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该建议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一月四日
关于充分发挥驻镇高校作用
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建议案
(2006年11月6日市政协五届二十次常委会议通过)
为了充分发挥驻镇高校的优势,增强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最近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就这个专题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分别到有关政府部门、企业和江苏大学等驻镇高校进行了调研,并赴东南大学等外地高校考察学习,比较认真地了解了在自主创新中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企业的主体作用和驻镇高校的生力军作用的情况,并就进一步发挥和依托我市高校相对较多的优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出了建议。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镇江舰艇学院等4所驻镇高校。这4所驻镇高校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服务社会的能力,在省内处于较前位次。驻镇高校共拥有1个一级学科,8个二级学科,12个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5个博士后流动站,博士授予一级点5个、二级点34个,硕士授予点127个;设置111个本科专业、48个专科专业,其中江苏大学的农业机械、流体力学、车辆工程、食品加工,江苏科技大学的船舶设计及自动化、焊接技术等专业水平在全国同等高校中处领先地位;近年来,共承担“863”、“97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11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38项,市厅级科研项目64项,产学研合作项目98项;申请专利310项,其中发明专利187项,共获授权专利114项,其中发明专利32项,另外授予著作权1项。
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依托高校特别是驻镇高校的科研优势,通过政策引导、搭建平台,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产学研合作,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和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进程。市政府在科技三项经费之外,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产学研合作,由2000年的61万元增至2005年的230万元,年递增超过30%;同时积极向上争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多次组织我市企业与驻镇高校开展自主创新对接活动。在政府的推动下,我市有395家企业与152所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科技合作关系,其中126家企业与驻镇高校建立了科技合作关系。如:江苏大学承担了我市150余家企业委托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项目400余项,定向培养工程硕士500余名;与大全集团共同承担的“863”项目——内嵌WEB网络化断路器2005年通过科技部的验收,与大亚集团共建“铝基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同申报的汽车轮毂开发与产业化项目被列为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项目,去年获拨款资助1700万元。江苏科技大学签订产学研合作项目40多项,其中与本市企业合作的有8项;与镇江船厂共建“船舶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模块化设计关键技术的研究,使船舶平均设计时间由3个多月缩短至20天,提高了船舶设计的集成度和可靠性。江苏农林职业学院把服务三农的短平快项目作为科研开发的重点,在草坪、彩叶苗木、容器栽培技术、小梅山猪开发等项目的推广方面成效显著。镇江船艇学院本着“寓军于民、军民共用”原则,开发了“便携式船艇电机运作状态监测、故障诊断仪”等新型实用技术,目前正与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洽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产学研合作的认识有待提高。一些企业领导安于现状,创新意识不强,对吸纳高校科技成果促进企业发展缺乏紧迫感。相当一部分企业由于受自身效益和发展等问题的困扰,对有些科技项目的市场化前景信心不足,对那些技术含量高但开发周期长的项目往往不愿承担风险。现行的高校管理体制和评价机制使高校与市场、企业的沟通不畅,高校的科研成果与市场、企业的需求往往存在“两张皮”的现象,有些科研人员只满足于发表论文和课题验收,有些科研成果由于供需双方在价值定位上存在较大差距,或者后续技术服务不能跟上而束之高阁。
(二)产学研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企业与高校合作,大多停留在与科研人员个人合作以及一次性技术转让上,与团队合作开发的较少,共建研发实体的更少,缺乏“联合攻关、风险共担、成果共享、共同发展”的长期合作机制。同时合作范围较窄,驻镇高校的一些特色学科与我市企业的合作并不多。据初步调查,近3年驻镇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约为20%,其中在本地转化的约占20%,且存在“墙内开花墙外香”的现象。比如,江苏大学的流体力学是国家重点学科,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在浙江温岭地区得到很好运用,形成了年销售超百亿元的泵业产业,而我市泵业却未得到长足发展,总体规模不大。
(三)企业科技研发力量薄弱。我市企业研发中心较少,仪器设备、实验手段和科技人才相对短缺,有的日趋萎缩,而驻镇高校的科技资源又不为企业和社会广泛认识,影响了企业技术攻关和吸收、消化再创新能力的提高。
(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滞后。现有的创新服务机构不够健全、功能单一,难以适应产学研合作的需要,高校转让、企业吸纳科研成果更多的是通过政府组织的一些阶段性活动,缺乏正常的对接机制和完善的服务平台。现有的政策、资金更多地向少数大企业倾斜,而能够惠及中小型企业的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缓慢。驻镇高校科技人员创办的高科技企业布局分散,没有能够形成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和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科技产业集团。
(五)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不够。政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协调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起来,出台的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不够,全市每年200万元的专利专项资金等既定政策条款也没有落实到位。财政投入较少,2006年市本级科技三项经费2900万元,南通、常州分别达到3500万元、1.12亿元。无锡市引进一个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能配套提供100万元的科技创新扶持资金、300万元风险基金、300万元贷款额度、100M2住房、100M2工作间,也值得我市借鉴。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当前,我市正处在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的关键时期。顺利实现全市经济转型、产业升级,进而提升区域竞争力,关键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深刻认识自主创新是新一轮发展的主导力量和重大机遇,真正树立以科技进步、成果转化促进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思想。而我市高校相对较多,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多的科技成果,加强驻镇高校与地方企业合作,运用高校成果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既是我市得天独厚的比较优势,又是实现高校和企业双赢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镇江”的必然要求。各级领导务必要用战略的眼光看待这个问题,加大工作力度,整合创新资源,搭建对接平台,实现高校与企业的零距离接触、多领域合作,努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的优势企业群体。
要加强政府在科技创新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有权威的市级统一协调机制。按照省产学研合作联席会议制度模式,建立以分管市领导为组长,市科技局、经贸委、财政局和组织人事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领导协调职能,定期研究制定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全市产学研合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形成推进产学研工作的合力。要加强对产学研合作的规划和引导,将其纳入我市经济、社会、科技发展规划,与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及构建先进制造业基地等战略目标相衔接。
(二)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加快完善科技信息网、知识产权网、经济信息网、中小企业新干线等科技创新公共网络信息平台,进一步建好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留学生创业园、镇江软件园等科技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我市企业与驻镇高校共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努力为中小企业提供共性技术、工具软件、分析测试仪器设备、科技情报等技术支撑和服务。强化政府对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初创阶段的连续和稳定的经费支持,加快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形成科技资源共享、创新创业要素通畅的对接机制。
加强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加快发展技术交易市场和技术产权交易、技术评估咨询、科技成果推广等中介服务机构,培养高素质的科技经纪人队伍,为科技创新成果的信息发布和产权交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定期组织企业和驻镇高校参加科技人才、科研设备和科技成果供需见面会等活动,建立校企长期合作的互动平台;定期组织企业技术难题招标,实行驻镇高校科研人员未转化的职务技术成果第二年开始在市技术交易市场挂牌转让,加快驻镇高校科技资源向企业的流动。
支持驻镇高校创办大学科技园,或参照“南京大学——鼓楼高校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模式创办镇江大学科技园,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一流的服务功能和良好的创业环境,整合利用高校在教育、科研、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社会投资主体在资金、市场、信息等方面的优势,政府在土地、政策、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共同组建集科研、开发、孵化、技术贸易和成果转化于一体的开放型的高新技术园区,吸引风险投资机构和高校科技人员,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中小企业和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强力推进国家级出口加工区和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加快国家火炬计划“一园四基地”的建设,争取将镇江经济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品牌效应或享受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优惠政策,吸纳驻镇高校的科技资源。
(三)着力解决科技自主创新中的资金“瓶颈”
各级政府要切实把增加科技投入放在优先地位,确保科技三项费用的稳定增长。市财政要在今年1000万元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基础上,每年增加50%,确保“十一五”末达到5000万元,专门用于扶持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要改革财政资金的投入方式,重点用于启动风险投资、银行贷款贴息、企业投资担保和公共科技服务能力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政府财政支出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的杠杆作用;完善科技计划管理的专家评审、政府决策、财政监督、效能评价制度,切实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绩效。对由高校特别是驻镇高校与企业联合创新的项目,实行优先申报、优先推荐、优先立项,帮助校企合作项目获得省及省以上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支持。
进一步发挥企业的科技投入主体作用。在“十一五”末,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的比例要达到2%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额的比例要达到5%以上。政府要加强对银企合作关系的协调指导,选准、选优项目,利用专项资金、贴息、担保等方式,引导和调动银行对自主创新及产业化项目投入的积极性,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对有借款资格和承贷能力的各类科技创新载体发放中小企业贷款,支持商业银行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稳定的银企关系;加强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资本市场建设,为创新创业提供资本募集、上市融资等方面的服务,支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上市。
加快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机制。最近,由省高科技投资公司和市能源开发总公司、市科技局下属单位草签了共同出资1亿元组建“江苏高科技镇江投资公司”的协议,为我市风险投资市场带来了曙光。要大力发展各类创新创业风险投资基金,逐步扩大政府引导基金总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风险投资,积极引进国内外的风险投资机构,市及辖市区都要组建或引进风险投资公司;支持保险公司投资创新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创新创业风险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可按约定分期到位、按全额资本金进行投资,投资于高科技企业的资本金达到一定额度的可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创新创业风险投资的风险补偿机制,支持创新创业风险投资企业进行股权回购,拓宽退出渠道。
(四)强化科技创新的人才支撑
重点依托驻镇高校,积极实施省“333”工程和市“169”工程,大力培养选拔、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科技骨干和优秀科技人才,同时加快培养、引进一大批能熟练掌握先进技术和工艺的技师人才;建立海外招才引智联系点,积极开展人才柔性流动,大力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我市创新创业,或到驻镇高校工作。要认真落实省、市鼓励科技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强化政府对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激励机制。对以股权投入方式进行成果转化的,其成果完成人可享有不低于该成果所占股份20%的股权;以技术转让方式将成果提供给他人转化的,其成果完成人可享有不低于转让所得的税后净收入20%的收益;自行实施转化或以合作方式实施转化的,在项目盈利后3—5年内,每年可从实施该项成果的税后净利润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确实掌握核心技术的拔尖人才,再给予特殊的政策激励。总之,要通过“不循常规吸引人才、不惜重金优待人才、不遗余力留住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使镇江成为高层次人才的向往之地。
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依托驻镇高校组建重点领域专家团队,对重大课题和重要项目联合协作集体攻关,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提高自主创新整体水平,增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积极支持和鼓励驻镇高校和各地、各部门开展专家团队建设,充分利用专家团队的整体优势,增强跨地区、跨部门专业技术工作的组织程度。创建产学研联结的人才互补模式,企业和高校可以双向定期租用、借用、互换技术人员,通过人才交流有效破解企业和高校存在的人才“既多又缺”的局面。
发挥驻镇高校人才培养优势,加强对企业家及技能人才的定期培训。支持高校选聘企业高级专家担任兼职教授或研究员,支持高校与企业共建学生和企业科技人员实习与培训的基地,通过培训不断增强他们的创新创业创优理念,提升自主自强开拓创新的境界和水平,引导和推动企业家根据发展战略积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进一步解放思想,支持驻镇高校的科研人员“下海”,创办像来自江大的国泉泵业、东方生物和来自江科大的亿华系统集成等科技型企业,在我市造就一支人数众多的知识型企业家队伍。
(五)营造富有活力的科技创新软环境
最近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集中督查推进活动,这对改善我市投资和创新创业环境很有必要。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快整改,通过转变职能,健全制度,构建平台,完善服务,建立软环境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营造行政高效、收费规范、服务功能齐备、科技创新活跃的良好环境。建议对已经出台的促进科技进步、鼓励支持创新创业的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特别是对技术开发费、开发仪器设备用品费、技术服务收入的税收优惠政策,扶持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政策,和科技投入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采取得力措施,认真督促相关政策和规定逐一落实到位。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应用和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鼓励发明创造。推动企业和驻镇高校加强知识产权的应用和管理,提高利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加强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财税扶持,设立专利申请专项补助资金和支持重要技术标准研究的专项资金;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制环境,把产学研合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规范产、学、研各方行为,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加快推进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形成科技与经济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包括驻镇高校在内的全社会创新资源的高效配置,增强全社会创新创业的内在动力和活力。政府要与驻镇高校要强化高层沟通,将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目标与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三大职能更好地结合起来,促进驻镇高校将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纳入服务社会的主要评价指标,努力提升与镇江优势产业相关学科水平;同时也要努力培育与高校优势学科相关的我市产业,相互促进,实现双赢。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是发展模式的根本转变和社会领域的深刻变革。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大力宣传“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自主创新是第一竞争力”的观念,大力倡导创新、创业、创优的精神,大力弘扬敢冒风险、勇于创造、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及时表彰先进、推广典型,不断激发热情、浓厚氛围,推动驻镇高校积极参与我市企业的自主创新,为建设创新型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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