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全省2007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黑政办发〔2007〕33号
颁布日期:2007-06-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全省2007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的通知

黑政办发〔2007〕33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的《全省2007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计划》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扩面、稽核、清理回收企业欠费等项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切实保证基本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省政府将严格按照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计划下拨缺口补助资金,对历年定额下拨调整离退休人员待遇补助的资金,全部纳入基金核算,统一平衡2007年基金缺口,确保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的全面完成。

2007年6月25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